我国和泰国签署碳信用合作执行协定

2025/08/21   •   730阅
新加坡与泰国签署首份碳信用合作执行协定,为碳减排项目及碳信用额的产生与转让建立框架。该协定由主管能源与科技事务的人力部长陈诗龙与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部长签署,旨在推动东南亚高质量碳信用项目的发展,为企业开拓碳市场新机遇,同时向其他国家展示该地区的减排潜力。

主管能源与科技事务的人力部长陈诗龙(右)在曼谷举行的第九届新加坡暨区域商务论坛上,与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部长查勒姆猜签署了执行协定。(图:贸工部)

我国和泰国签署碳信用合作执行协定,这是新加坡与东盟国家达成的首份同类协定。

我国贸工部说,协定将为碳减排项目产生和转让碳信用额建立框架。开发商可以利用这一框架,开发符合《巴黎协定》第六条的高质量碳信用项目。

主管能源与科技事务的人力部长陈诗龙前天(19日)在曼谷举行的第九届新加坡暨区域商务论坛上,与泰国自然资源和环境部长查勒姆猜签署了有关协定。

陈诗龙说,今年是新泰两国建交60周年,签署执行协定不仅体现了双方牢固的双边关系,也显示两国决心以务实和有效的方式落实《巴黎协定》。

部长也希望这项协定能向其他国家展示东南亚有能力开发并扩大高质量碳信用项目,实现实质性减排,同时为企业在碳市场中开辟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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