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在2024年11月25日至30日展开的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中,共逮捕194人,包括54名男性和140名女性,年龄介于18至72岁。这些人涉嫌多项罪名,包括无有效工作准证务工、涉嫌滥用和持有受管制毒品、持有攻击性武器,以及违反《1961年妇女宪章》等。此外,另有1名男子和3名女子,年龄介于16至20岁,正被调查涉嫌伪造文件及冒用身份的罪行。
此次为期六天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牛车水、小印度、驳船码头及武吉士一带的非法按摩院、公共娱乐场所、私人住宅及酒店内的不法活动。行动由中部警区主导,并获刑事侦查局、交通警察、中央肃毒局及新加坡民防部队人员支援。
在11月30日针对店屋及商业单位展开的反风化行动中,警方首次出动搭载热成像传感器的无人机支援突击行动,成功逮捕7名年龄介于23至61岁的男子,涉嫌参与风化活动。此次无人机的部署被证实能有效辅助城市执法行动。
在一系列针对公共娱乐热点的检查中,发现两家场所因容许未成年人在持牌场所饮酒,违反酒牌规定。检查过程中,另有4人被发现通过手机数码篡改身份证明文件,或出示不属于自己的证件,正被调查涉嫌伪造文件及冒用身份罪。此外,另有4名年龄介于18至30岁的男子因涉嫌参与非法社团而被捕。
另有五家公共娱乐场所被发现违反公共娱乐执照条件。其中一家场所超出允许的容纳人数,其余四家则存在消防安全违规问题。
在另一次针对酒店的突击行动中,警方逮捕4名年龄介于37至43岁的男子,涉嫌违反《1973年滥用毒品法令》。执法人员在突击的酒店房间内起获疑似受管制毒品及相关吸毒工具。其中一名男子亦正被调查涉嫌持有攻击性武器。
此次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是中部警区持续打击该区域非法活动及监管违规行为的一部分。更多执法行动现场照片及所起获物品,可参阅附件A。
有关被捕或被调查人员所涉罪行,以及娱乐场所所涉违规行为的刑罚详情,可参阅附件B。
附件A – 执法行动及所起获物品照片▼


反风化行动中被捕人员▼

无人机支援反风化行动▼

疑似受管制毒品及吸毒工具▼

公共娱乐场所反毒品行动中使用的唾液检测工具▼

所缴获的攻击性武器及电子烟装置▼

执法行动中被捕人员▼

突击公共娱乐场所行动中被捕人员▼

附件B – 各项罪行刑罚
《1990年外劳雇佣法令》
雇用无有效工作准证的外劳,违反《1990年外劳雇佣法令》第5(1)条,可被处以5000至30000元罚款,或最高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无有效工作准证务工,违反《1990年外劳雇佣法令》第5(2)条,可被处以最高20000元罚款,或最高两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1871年刑法典》
冒用身份欺诈,违反《1871年刑法典》第416条,可被处以罚款或最高三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使用伪造文件,违反《1871年刑法典》第471条,可被处以罚款或最高四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1973年滥用毒品法令》
滥用受管制毒品,违反《1973年滥用毒品法令》第8(b)条,可被处以最高20000元罚款,或一至十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再犯者最低监禁三年。
持有受管制毒品,违反《1973年滥用毒品法令》第8(a)条,可被处以最高20000元罚款,或最高十年监禁,或两者兼施;再犯者最低监禁两年。
持有吸毒用具,违反《1973年滥用毒品法令》第9条,可被处以最高10000元罚款,或最高三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1958年腐蚀性与爆炸性物质及攻击性武器法令》
在公共场所携带攻击性武器,违反《1958年腐蚀性与爆炸性物质及攻击性武器法令》第6(1)条,可被处以最高三年监禁及不少于六下鞭刑。
《2022年赌博管制法令》
非法经营博彩、赌博或彩票业务,违反《2022年赌博管制法令》第18(2)条,可被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及最高七年监禁。
向无牌赌博服务提供者赌博,或在非法赌博场所赌博,违反《2022年赌博管制法令》第20(1)及20(2)条,可被处以最高10000元罚款,或最高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拥有供非法赌博使用的场所,违反《2022年赌博管制法令》第23(1)(b)条,可被处以最高50万元罚款及最高七年监禁。
《1961年妇女宪章》
经营、管理或协助管理卖淫场所,违反《1961年妇女宪章》第147(1)条,可被处以最高10万元罚款,或最高五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2015年酒类管制法令》
在非营业时间供应酒类,违反《2015年酒类管制法令》第6(1)条,可被处以最高10000元罚款。
在持牌场所供应酒类或容许他人饮用,违反《2015年酒类管制条例》第11(1)(b)及11(2)条,可被处以最高10000元罚款。
《1993年烟草(广告及销售管制)法令》
持有、使用或购买电子烟,最高可被处以2000元罚款。
《1993年消防安全法令》
一旦发现火患,民防部队将根据《1993年消防安全法令》第28条,向责任方发出《火患消除通知书》(FHAN),作为书面警告,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消除火患。若未整改,将发出《罪行通知书》(NOO),通知责任方在收到复合罚款前纠正违规行为。
若火患性质严重(如切断整栋大楼的消防喉供水),民防部队可直接发出NOO。整改后,可对责任方处以最高5000元的复合罚款;若未按NOO要求整改,可能面临检控。相关罪行最高可被处以10000元罚款或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若属持续违规,定罪后每日可追加最高1000元罚款。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4年12月2日 下午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