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三读通过死产与出生杂项修订法案 父母可为死胎注册名字

国会三读通过死产与出生杂项修订法案,除了修订死胎的定义,也让父母在产下死胎的一年内可以为他们注册名字,希望家长能从中得到一些慰藉。
内政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孙雪玲在提出修正案二读时说,父母{日后}可以正式向生死注册官申请注册死胎的名字,再从My Legacy网站下载反映死胎名字的证书。
她说:“内政部听取了痛失胎儿父母的意见,我们了解他们深切感受到死产所经历的痛苦和失去任何孩子相似。对一些父母而言,可以正式为死胎注册名字,是治愈过程中的重要一步。”
由于移民与关卡局须更新系统,才能兼容死胎注册的程序,过程估计需要大约两年。父母在这期间可到移民局网站申请一份记录死胎名字的出生证作纪念。
此外,修正案也修改死胎的定义,以避免家长对胎儿存活率产生混淆概念。死胎的胎龄将与终止妊娠法令准许堕胎的期限划一,以24周为界限,不过堕胎个案不能称为死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