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是全球公认的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国家之一,国际化高度发达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其经济社会繁荣发展,而且极大激发了其科技创新活力、推动了新加坡科技创新快速崛起。
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排名中,新加坡位居第5,超越美国、德国、以色列、韩国、日本等传统科技强国,成功跻身全球著名科技创新中心行列。接下来,小编主要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新加坡科研项目管理模式。
从1991年起,新加坡每五年都推出一次国家科技发展五年规划。2016年开始,国家科技发展五年计划更名为“研究、创新与企业计划”(Research,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Plan, RIE),旨在为接下来五年国家的研发投入设定重点领域与方向。
新加坡科技近些年发展五年规划,详情见下表:

2020年12月11日,新加坡副总理兼经济政策统筹部长及财政部长王瑞杰先生公布,新加坡国立研究基金会将在下个五年推动“研究、创新与企业2025计划”(Research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2025,简称RIE2025),计划每年将GDP的1%投资于科研创新,总计250亿新元(约1220亿元人民币),成为30年来新加坡最大科研拨款。
RIE2025各领域拨款计划,如下图所示:

图注:四个重点研究领域,即制造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和数码经济。
经过多年不断改革,目前新加坡的公共研发主体更加多元化,主要包括: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和政府特设机构等,其具体结构如下图所示:

政府部门是公共研发投入的传统主体,早期以教育部为代表。近年来,随着贸工部公共研究机构的迅速崛起,贸工部逐渐占据更加核心地位。
新加坡政府部门很少直接与社会接触,法定机构则作为一种半政府机构,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此外,2006年新加坡成立了隶属于总理公署的国立研究基金会(National Research Foundation,NFR),该基金会在全国框架下协调不同部门、机构的研究活动,通过为长期研发项目投资,实现新加坡科技发展的连续战略方向。
新加坡的研发投入体系虽发展时间不长,但是目前已经形成了相对完善的申报体系。现以RIE2025计划中的中央缺口基金(Central Gap Fund)为例,介绍一下新加坡一般项目申报流程,如下图所示:

01 指南发布
新加坡总理公署下设的国立研究基金会作为研发投入的主导部门,联合贸工部的法定机构新加坡科学技术研究局(Agency for Science, Technology and Research, A*ATAR)、卫生部及教育部共同成立综合拨款管理系统(Integrated Grant Management System,IGMS)。
IGMS作为新加坡项目申报工作的综合系统,统一发布国立研究基金会、教育部、卫生部及科学技术研究局的各项申报政策。
02 资格审查
中央缺口基金由新加坡科学技术研究局(A*STAR)、教育部(MOE)、卫生部(MOH)共同管理,并由其对应的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Office(IEO)执行申报工作。
申报筹备阶段:在申报筹备阶段,由申报主体(Host Institution,HI)联系中央创新和企业办公室(The Central 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Office,CIEO)确定是否有指定的IEO指导其进行申报。
评估审核阶段:申报主体通过IGMS系统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后,其对应的IEO将对项目提案、进展及变更需求等进行评估审核,IEO也会对申报项目形成一份独立的评估报告,并将该报告以邮件的形式发动给CIEO。
IEO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① 是CIEO的单一沟通对象,CIEO是主管中央缺口基金的项目管理办公室; ② 评估和审核申报提案; ③ 审核变更需求; ④ 追踪和审核项目进度; ⑤ 审核提款需求; ⑥ 确保项目进展的时效性。
通过IEO审核的项目将通过IGMS提交至CIEO,CIEO将对项目申报内容进行进一步审查和手续检查。
03 立项评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将进一步提交至常务监督委员会(Standing Oversight Committee,SOC),SOC会根据专家意见对申报书进行审核评估,其评估标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内容、产业化能力、团队能力、技术创新及制度支持。通过SOC审核的入围团队将进一步向SOC进行现场答辩。
04 项目监督
申报成功的项目需定期向SOC提供年度进展报告、总结报告及验收报告。申报主体单位和IEO需要记录并保存项目全流程的账目明细,并于项目结束前六个月内提交项目结算书。另外,申报主体需于对应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向NFR提供当年的审计报告。
补充:审核过程中的CIEO和SOC均属于政府部门;IEO类似于企业载体,具有事业单位的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