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谎称经营持牌业务实施诈骗,并袭警,终获刑

2025/02/27   •   409阅
51岁新加坡男子陈俊明因谎称提供外汇交易服务,实则诈骗超12万新元,最终被判处21个月监禁。他通过未获牌照的Avantgarde公司虚构与海外企业的关联,利用“E-Deal”软件诱骗至少五名受害者投资,资金遭非法提取。此案揭露无牌金融活动的风险,提醒公众警惕高回报承诺、查证机构监管状态,并提升对欺诈信号的辨识力,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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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0日,现年51岁的新加坡公民陈俊明(Tan Choon Meng,简称“陈”)因通过Avantgarde资讯科技私人有限公司(简称“Avantgarde”)谎称提供外汇交易服务,诈骗他人财物,以及其他罪行,被判处21个月监禁。陈亦被吊销驾驶执照18个月。他共被定罪以下几项罪名:

五项触犯《刑法》第420条的欺诈罪;

一项触犯《证券与期货法令》第82(1)条与第331(1)条的罪名,即在Avantgarde未取得资本市场服务牌照的情况下,同意该公司对外宣称从事杠杆式外汇交易业务;

各一项触犯《刑法》第353条的罪名,即袭击及使用刑事武力妨碍警员执行职务。

另有19项根据《公司法》、《国民登记法》、《道路交通法》及《刑法》的罪行,在判刑时被纳入考量。

2004年11月至2005年4月期间,陈谎称可通过Avantgarde提供外汇交易服务,声称该公司与一家名为GIA Global Limited(“GIA”)的海外公司有关联,并通过名为“E-Deal”的软件开展相关业务。客户若想使用E-Deal软件,必须向Avantgarde存入资金并开设账户。

至少五名受害者受陈欺骗,向Avantgarde交付了总额不少于124,610新元的资金,用于所谓的外汇交易。然而,实际上GIA并不存在,Avantgarde也从未建立任何外汇交易设施,更未为任何受害者执行过交易。该公司从未根据《证券与期货法令》取得资本市场服务牌照。大多数受害者的资金被陈的员工以现金提取后交予陈本人。

公众应警惕,切勿与不受监管的实体或个人进行投资往来。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已建立监管框架,确保只有具备专业能力的机构方可提供此类金融服务。若选择与不受监管的实体或个人交易,将无法享有MAS监管体系所提供的保障。

投资前务必多方查证。

确认实体是否受监管

可善用现有资源,包括查阅金管局官网(www.mas.gov.sg)上的金融机构名录、代表注册名录及投资者警示名单。

留意潜在警示信号

若投资机会宣称可提供高回报却几乎无风险,务必提高警觉。

查核公司背景

应核实投资实体所提供的信息,例如代表人员背景及公司过往记录。务必向对方提出所有疑问,以充分了解投资机会。若对方无法回答或刻意回避问题,更应格外小心。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2月27日 下午5时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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