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于2026年2月25日至3月3日开展为期七天的全岛非法放贷专项整治行动,共调查92名年龄介于19至79岁之间的涉案人员,涉嫌参与非法放贷活动。
行动期间,刑事侦查部门与七个警区联合出击,展开全岛突击搜查。初步调查显示:8人涉嫌上门骚扰借款人及其家属;26人为“跑腿人”,通过自动柜员机(ATM)转账协助非法放贷;其余58人则被发现开设银行账户,并将ATM卡、个人识别码(PIN)及网上银行令牌提供给非法放贷者,成为其资金通道的关键一环。
根据2008年《放贷人法案》,任何人若允许其银行账户、ATM卡或网上银行凭证被非法放贷者使用,即被视为协助从事非法放贷业务。首次违法者将面临最高四年监禁、不少于3万新元且不超过30万新元的罚款,以及最多六下鞭刑;若协助非法放贷者实施骚扰行为(如恐吓、堵门),则刑罚更重——最高五年监禁、5千至5万新元罚款,且鞭刑不少于三下。
警方强调,将持续严厉打击协助非法放贷团伙的“帮凶”,包括出借或出售银行账户者。凡允许账户被非法放贷集团用于交易的个人,不仅将被起诉,更可能被禁止使用ATM和网上银行服务长达一年。
针对年轻群体,警方明确警告:别以为年纪小就能侥幸脱身。非法放贷者对借款人及其家人的骚扰手段极其凶狠——纵火、泼漆、用链条或自行车锁封门,无所不用其极。
公众被敦促远离非法放贷者,切勿为其提供任何协助。外籍人士若借款或协助非法放贷,其学生准证或工作准证将被取消,并遭强制遣返。
市民如发现可疑非法放贷活动,可拨打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通过官网 www.police.gov.sg/i-witness 提交线索。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
公共事务部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6年3月6日 中午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