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於2026年2月25日至3月3日開展為期七天的全島非法放貸專項整治行動,共調查92名年齡介於19至79歲之間的涉案人員,涉嫌參與非法放貸活動。
行動期間,刑事偵查部門與七個警區聯合出擊,展開全島突擊搜查。初步調查顯示:8人涉嫌上門騷擾借款人及其家屬;26人為「跑腿人」,通過自動櫃員機(ATM)轉帳協助非法放貸;其餘58人則被發現開設銀行帳戶,並將ATM卡、個人識別碼(PIN)及網上銀行令牌提供給非法放貸者,成為其資金通道的關鍵一環。
根據2008年《放貸人法案》,任何人若允許其銀行帳戶、ATM卡或網上銀行憑證被非法放貸者使用,即被視為協助從事非法放貸業務。首次違法者將面臨最高四年監禁、不少於3萬新元且不超過30萬新元的罰款,以及最多六下鞭刑;若協助非法放貸者實施騷擾行為(如恐嚇、堵門),則刑罰更重——最高五年監禁、5千至5萬新元罰款,且鞭刑不少於三下。
警方強調,將持續嚴厲打擊協助非法放貸團伙的「幫凶」,包括出借或出售銀行帳戶者。凡允許帳戶被非法放貸集團用於交易的個人,不僅將被起訴,更可能被禁止使用ATM和網上銀行服務長達一年。
針對年輕群體,警方明確警告:別以為年紀小就能僥倖脫身。非法放貸者對借款人及其家人的騷擾手段極其兇狠——縱火、潑漆、用鏈條或自行車鎖封門,無所不用其極。
公眾被敦促遠離非法放貸者,切勿為其提供任何協助。外籍人士若借款或協助非法放貸,其學生准證或工作準證將被取消,並遭強制遣返。
市民如發現可疑非法放貸活動,可撥打警方熱線1800-255-0000,或通過官網 www.police.gov.sg/i-witness 提交線索。所有舉報信息將嚴格保密。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3月6日 中午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