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要求停止支付前妻赡养费遭驳回。(早报网示意图)
男子与妻子离婚多年,每月支付600新元(下同,约1934令吉)作为赡养费,但他如今以妻子收入增加1598元(约5153令吉)为由入禀法庭,要求停止支付赡养费遭法官驳回申请。
《联合早报》报道,判词显示,两人在2006年2月结婚,育有16岁和14岁的孩子,但婚姻并不美满,2015年1月正式离婚。
法庭在2014年6月,令男子每月支付300元(约967令吉)赡养费给前妻。同年10月,案件经上诉后,赡养费数额增至600元。
男子后来于2021年7月提出申请,要求停止支付赡养费。
男子表示,前妻在2014年的月薪约3200元(约10319令吉),但她的收入在这几年来有所增加,2020年的月薪有4798元(约15473令吉),多了1598元,这比每月拿的600元赡养费还要多。
法官指出,若要批准男子申请,必须证明情况有实质的改变,前妻的收入只是其中一个考量。
法官说,对比前妻,男子在这期间也有加薪。他2014年的月薪为8250元(约26605令吉),去年的月薪有9124元(约29423)。
男子称自己每月净收入6277元(约20242令吉),每月开销4340元(约13996令吉),剩余款项有近2000元,法官指出,男子并不是因为不能支付赡养费而提出申请。
男子也表示,前妻之前月花1350元(约4353令吉)租房子,后来买了房产,因此不用缴房租。
不过法官认为,前妻虽然不用缴房租,但她每月也要缴付1240元(约3998令吉)房屋贷款,没有证据显示前妻的整体财务状况有明显改善,最后驳回男子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