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污调查局8月16日发布公告,一名国家环境局人员被指以借贷的方式受贿,三年内向承包商的八名职员索贿共2万多元,被控15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
被告拉迪曼(Ruzdiman Salhan Bin Mohamed Salim,42岁),事发时是一名环境局执行员,被告被指在2019年5月至2022年4月间,15次以借贷的方式,向一家承包商YS Yong Services私人有限公司的八名职员索贿。作为回报,被告也会在审核承包商的清洁工程质量保证时,特别从宽处理。
其中,被告涉嫌以上述方式受贿2420元,并企图受贿2万2000元。每次索贿的金额从30元至8400元不等。
按照新加坡法律规定,被告若罪成将面对最高10万元罚款,或坐牢最长五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