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世界上许多其他的法治之区一样,新加坡有本身的税制,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新加坡的其中一个吸引人之处就是其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全世界最低之一。
个人所得税义务由税务居民身份和应纳税所得额确定。 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的一些要点包括:
新加坡的累进税率从0%开始,S$320,000以上最高是22%。
新加坡不征收资本利得税或继承税。
在新加坡所产生的所有收入都属于应纳税收入,在国外工作的人可以免赋税。
根据税收居民身份不同,对每个人会有不同的税收规定。
个人报税截止日期为每年的4月15日,所得税按前一年基准计算。
注意

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减免和回扣是赋予个人,作为认同他们的努力的一种形式。这是补偿纳税人的一种替代方式,让他们获得减免和回扣。
新加坡的税收减免和回扣是用以鼓励纳税人尽孝、组织家庭,并通过这些减免来提高纳税人的特定技能,以支持个人的退休储蓄或服役者。
下面,小编将根据新加坡税务局IRAS网站的规定为您逐一列举税务的个税扣减项目和税务回扣。
无需申报项目
估税时自动纳入的捐款/扣除项目: 您不需申请下列估税时会自动纳入的捐款/扣除项目。
税务局将根据您的资格条件和有关当局的记录,自动纳入扣除:
(a) 直接捐给获批准公益机构(IPC)的款项
(b) 通过雇主参与雇佣收入自动纳入计划而从薪金中扣除捐赠给获批准公益机构(IPC)的款项
(c) 劳力所得扣除(EIR)
(d) 现金填补公积金退休或特别户头
(e) 退休辅助计划 (SRS)
(f) 战备军人扣除(战备军人、战备军人的妻子或父母享有的扣除)

需自行申报项目
1. 进修课程费用扣减
Course Fees Relief
适用人群:公民/PR/工作准证
是否需要自行申报:是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 在 2018年,修读与目前从事的贸易、商业、专业、行业或受雇有关的课程或参与研讨会/会议;或者通过修读 任何课程、参与研讨会/会议取得受认可的学术、专业或职业资格;
(b) 在2016年1月1 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课程或参与的研讨会/会议与您在2018年开始从事新的贸易、 商业、专业、行业或受雇职务有关联。
可扣除的课程费包括注册或报名费、考试费、学费和智力测试费(电脑课程)。您不能以生活费、教材费或车马 费,以及任何由雇主或任何其他组织支付或补还的费用来作为扣除。
之前从未受雇或从事过任何贸易、商业、专业或职业的理工学院/大学毕业生不能据此申请理工学院/大学课程学 费的扣除。假期工作或实习工作不被视为受雇,也不能据此申请课程费扣除。
扣减额度:上限5500新元
2. 配偶个税扣减
Spouse/ Handicapped Spouse Relief
适用人群:公民/PR/工作准证
是否需要自行申报:是
这项扣减分为两种,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 配偶扣减:
(a) 如果您的配偶在 2018 年与您同住或由您赡养,您可扣除 $2,000;
(b) 如果您已经与妻子在庭令/分居契约下正式分居,并在上一年度支付生活费给您的妻子,扣除额以 $2,000 为顶限。
配偶扣除总额的顶限为 $2,000。
若您的配偶于 2018 年收入超过 $4,000,您就不能申请此项扣除。
配偶的收入包括应缴税收入(如:贸易、雇佣和租金收入),免税收入(如:银行利息、股息和养老金)和 国外收入(不论是否已汇入新加坡)。
扣减额度:2000新元
2) 残障配偶扣减:
(a) 如果您在 2018 年赡养您的体障或智障配偶,您可以申请 $5,500 的扣除;
(b) 如果您已经与残障的妻子在庭令/分居契约下正式分居,并于上一年度支付生活费给您的妻子,扣除额以 $5,500 为顶限。
扣减额度:5500新元
备注:虽然纳税居民与配偶已经分居或离婚,但是正在根据法院的指令支付赡养费也可申请该项个税扣减。
3. 子女个税扣减
Qualifying/ Handicapped Child Relief
适用人群:公民/PR/工作准证
是否需要自行申报:是
合格子女扣除(QCR) 如果您抚养的子女未婚并符合下列条件,每位子女可获得$4,000 的扣除:
(a)在 2018 年里,子女年龄在 16 岁以下;
(b)在 2018 年,子女年龄在 16 岁或以上,并在学校、学院、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接受全日制教育;
(c)子女在 2018 年的年收入不超过 $4,000。
子女的收入包括应缴税收入(例如贸易、雇佣、国民服役薪金/津贴以及实习的收入)、国外收入(不论是 否已汇入新加坡)和免税收入(例如银行利息),但不包括奖学金和助学金。残障子女扣除(HCR)
如果您在 2018 年抚养一名体障或智障的未婚子女,您可以申请 $7,500 的扣除。在职母亲的子女扣除(WMCR)
如果您是已婚、离婚或丧偶的在职母亲,您可以为所有未婚子女申请此项扣除。您的子女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必须是新加坡公民,并且符合申请 QCR 或 HCR 的所有条件。总扣除额 QCR/HCR + WMCR = 每名子女$50,000 *
WMCR总额以在职母亲的 100% 劳力所得收入为限。
*无论父母哪一方申请 QCR/HCR扣除,都将优先给予扣除。WMCR 仅限定于申请 QCR/HCR 扣除之后的剩 余部分。
4. 公积金个税扣减
CPF Relief
适用人群:公民/PR
是否需要自行申报:若雇主已经为您的工资报税则无需自行申报
需满足以下条件
雇员公积金强制缴交部分,或缴交给受批准的退休基金或福利基金的金额
扣减额度:公积金强制缴交数额每月上限(6000新元),
每年额外花红强制缴交上限为($102,000 – 月薪×12)
超出的部分被视为自愿缴交而不能申请个税扣减。
自雇人士公积金可扣减限额:每年37,740新元
备注:如果纳税人的雇主参与了“雇用入息自动纳入计划”,这项回扣会自动扣除,不需申请。
5. 公积金填补个税扣减
CPF Cash Top Up Relief
适用人群:公民/PR
是否需要自行申报:否
这项扣减分为两种,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 个人公积金填补
纳税人本人或雇主在公积金最低存款额填补计划下为退休账户进行了现金填补
扣减额度:上限7000新元
2) 家庭公积金填补
纳税人的祖父母、父母、配偶或者兄弟姐妹在此前一年的收入不足2000新元,纳税人为他们填补了公积金最低存款额
扣减额度:上限7000新元
备注:回扣数额以对公积金的现金填补数额为依据,但个人和家庭的回扣每年分别不超过7000新元。此项个税扣减是根据公积金局的记录自动进行的,纳税人不需申请。
6. 外籍女佣税个税扣减
Foreign Maid Levy Relief
适用人群:公民/PR
是否需要自行申报:仅第一年需自行申报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您可以从为您的劳力所得中申请外国女佣税的扣除。扣除额为 2018 年您为一名女佣所支付女佣税的双倍。
您必须 是:
(a) 已婚妇女,并在2018年与丈夫同住;
(b) 已婚妇女,但您丈夫在2018年不在新加坡居住;
(c) 与丈夫分居、离婚或丧偶,并且在2018年与可申请子女扣除的子女同住。
无论女佣税是由您还是您的丈夫支付,您都可以申请以下两者中数额较低的一项:
(a) 所支付的外国女佣税的两倍,顶限为$1,440(如果您享有每月 $60 的特惠税)或 $6,360;
(b) 您的劳力所得。
扣减额度:等于两倍女佣税,顶限为$1,440
备注:单身或男性的纳税人不能申请该回扣。
7. 人寿保险个税扣减
Life Insurance Relief
适用人群:公民/PR/工作准证
是否需要自行申报:仅第一年需自行申报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您可以为个人的保健储蓄户头或妻子投保的人寿保险所支付的保费申请扣除。
您为子女投保人寿保险的保费不能获得扣除。
如果您要申请此项扣除,您在 2018 年所缴纳的雇员强制性公积金,自雇人士保健 储蓄/自愿公积金缴交额和自愿填补个人的保健储蓄户头的总额必须少于 $5,000, 并且在 2018 年里支付保费。
在1973 年8 月10 日或之后所投保的人寿保险,该保险公司必须在新加坡设有办 事处或分行。
扣除额以如下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a) 您的公积金缴交额与 $5,000 之间的差额;
(b) 您/您妻子人寿保险的投保额的 7%或所支付的保费。
扣减额度:上限为5000新元与公积金缴交款的差额,或不超过投保额的7 %,或已偿还的保险费,以更低者为准。
备注:并非购买保险就可以享有人寿保险的个税扣减,如果在一个估税年中,您所缴的公积金总额超过了5000新元则不能享有人寿保险扣税额。
8. 家长/ 残疾家长个税扣减
Parent/ Handicapped Parent Relief
适用人群:公民/PR/工作准证
是否需要自行申报:仅第一年需自行申报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受养人为自己或配偶的父母、祖父母或曾祖父母
受养人上一年度在新加坡居住超过8个月
上年度为每位受养人花费至少2000新元
非身体或精神残疾的受养人,在上一年度须年满55周岁
受养人在上一年度的收入不超过4000新元,收入包括:应纳税所得(如贸易、就业、租金、SRS提款);免税收入(如银行利息、股息和退休金);国外收入(无论是否汇往新加坡)。此项不适用于残疾受养人。
扣减额度:
扣减类别
与受养人同住
不与受养人同住
家长个税扣减
9,000 新元
5,500 新元
残疾家长扣税
14,000 新元
10,000 新元
备注:纳税人最多可针对两位受养人申请下列数额的个税扣减。
9. 残障兄妹个税扣减
Handicapped Brother/ Sister Relief
适用人群:公民/PR/工作准证
是否需要自行申报:仅第一年需自行申报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如果您在 2018 年赡养您或您配偶的体障或智障兄弟或姐妹,您可为每名受奉养 者申请$5,500 的扣除额。受奉养的残障兄弟姐妹必须在 2018 年里于新加坡且与 您同住。否则,您在 2018 年必须为该残障兄弟或姐妹支付至少$2,000 的生活 费。
有意以同一受奉养者申请残障兄弟姐妹扣除的所有合格申请人,均可分享这项扣除 额。 如果您申请第 3 名及更多的残 障兄弟/姐妹扣除,需提交第 3 个及其余受 奉养残障兄弟/姐妹的总扣除额。
扣减额度:上限为每位残障受养人5500 新元
注意:若已经有其他人针对该残障受养人提出了此项回扣申请,纳税人将不能再申请。
10. 在职母亲子女个税扣减
Working Mother's Child Relief
适用人群:公民/PR/工作准证
是否需要自行申报:仅第一年需自行申报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已婚、分居、离婚或丧偶的在职母亲
孩子是新加坡公民
孩子符合合格子女个税扣减(QCR)或残障子女个税扣减(HC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