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名年龄介于32至63岁的驾车者,因涉嫌超速驾驶重型车辆,将于2025年9月30日在法庭被控。这些车辆按规定必须安装车速限制器,但驾驶者被发现超速,超过了车辆规定的40公里/小时限速或道路本身的限速。
这些超速事件发生在2024年8月至2025年6月期间。案件详情如下:
2024年8月19日,一名51岁男子驾驶巴士沿谢尔申道往中央林荫道方向行驶,车速达75公里/小时,超出车辆规定的60公里/小时限速。该司机将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63(4)条与第63(1)条被控超速。
2025年3月17日,一名52岁男子驾驶巴士沿实里达快速公路往中央快速公路方向行驶,车速达73公里/小时,超出车辆规定的60公里/小时限速。该司机将依相同法令被控。
2025年4月22日,一名63岁男子驾驶巴士沿武吉知马快速公路往兀兰方向行驶,车速达75公里/小时,超出限速。该司机将被控超速。
2025年4月25日,一名47岁女子驾驶巴士沿西海岸高速公路往西海岸路方向行驶,车速达74公里/小时,超出限速。该司机将被依法起诉。
2025年5月14日,一名61岁男子驾驶混凝土搅拌车沿谢尔申道往东海岸大道方向行驶,车速达57公里/小时,超出车辆规定的40公里/小时限速。该司机将被控超速。
2025年5月31日,一名46岁男子驾驶混凝土搅拌车沿同一道路往中央林荫道方向行驶,车速为56公里/小时,超出限速。该司机将面临控罪。
同日,一名32岁男子驾驶同类车辆,车速达55公里/小时,也超出40公里/小时的限速,将被起诉。
2025年6月23日,一名42岁男子驾驶牵引车沿谢尔申道往中央林荫道方向行驶,车速达63公里/小时,超出车辆规定的50公里/小时限速,将被控。
同日,一名35岁男子驾驶牵引车,车速达68公里/小时,超出限速,将面临法律制裁。
同日,一名41岁男子驾驶牵引车,车速为63公里/小时,同样超速,将被依法起诉。
同日,一名49岁男子驾驶巴士沿谢尔申道行驶,车速竟高达90公里/小时,远超60公里/小时的限速,将被控严重超速。
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令》第63(4)条,超速罪可被处以最高1000元罚款、最长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若为第二次或多次定罪,罚款可高达2000元,监禁最长六个月,或两者并罚。此外,违法者还可能被吊销所有车辆类别的驾驶资格。
超速仍是导致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当驾驶者超速行驶时,不仅自身面临风险,一旦发生事故,也大大增加其他道路使用者遭受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可能性。驾驶者应严格遵守道路与车辆限速,以确保自身与他人的安全。
交通警察提醒所有重型车辆车主,根据现行法规,最大载重(MLW)超过12,000公斤的重型车辆必须安装正常运作的车速限制器。若发现此类车辆超速,须接受检查,以确认其车速限制器是否正常运作。若未能配合检查,即属违法,可依《道路交通法令》第87(3)条被处以最高1000元罚款或最长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
为提升道路安全,交通警察将要求最大载重介于3,501至12,000公斤的货车,依《附件A》所列时间表安装车速限制器。这些装置将确保货车不会超过60公里/小时的限速。各公司及车主应尽早联系授权代理商安排安装。提前合规不仅符合法规要求,也有助于打造更安全的道路环境。授权代理商名单可于新加坡警察部队官网查阅(链接已过滤)。
附件A
车速限制器规定生效日期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9月29日,下午12时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