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狮城女子因为逃缴消费税,被法庭判处罚款5500元。(取自8视界新闻网)
(新加坡讯)一名37岁的狮城女子因为逃缴消费税,被法庭判处罚款5500元(新币,下同)。
新加坡关税局发表文告说,今年5月1日,被告张秀玲(译音)从德国飞抵樟宜机场时,被移民与关卡局要求检查她提着的纸袋。
她过后被带到关税局办公室,并为2个名牌包向当局申报。
新加坡关税局要求被告出示名牌包的发票,但她声称名牌包是德国友人送给她的,自己并不知道名牌包的价值,于是口头申报了1000欧元,并支付了68.20元的消费税。
之后,关税局发现申报资料有出入,于是展开进一步调查,结果发现,2个名牌包实际上是被告购买的,而她在申报时将包包的价值压低。
此外,她也没有申报总值大约9240元的其他5件物品。
整体而言,被告少缴了将近900元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