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讯)一名食品公司老板因资金周转不灵,向担任另一家公司前股东的儿子索取发票后,伪造至少45张发票制造购货假象,在2年内骗3家银行发放共346万余元(新币,下同)贷款。
清盘人后来在清算公司账目时,发现发票上的资料有误,报警揭发这起案件。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唐俢华(译音,69岁)面对45项欺骗控状。他周四承认其中15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后,被判坐牢29个月。
根据案情,被告的公司在2015年出现资金周转的状况。他为了让公司可以持续运营,萌生伪造发票以骗取银行贷款的歪念。
他的儿女曾是另一家公司的股东。于是他找儿子帮忙,让儿子开发票给他。
儿子直接把电子版发票给被告,里头还附上自己的签名和公司的银行户头等资料。
公司清盘才揭发罪行
被告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随意在电子版发票上填写购货数额,谎称向儿子的公司购入冷冻鱼,前后伪造至少45张发票,向东亚银行、星展银行和汇丰银行申请发票融资(invoice financing)。
3家银行不疑有他,相继批准发放共346万3440元的款项,但被告公司的财务状况一直没有好转,最终在2017年被令清盘。
清盘人在清算过程中,发现发票上填写的地址并非被告儿子的公司,而是一片空地。
调查显示,被告儿女入伙的公司在2014年后就没再售卖货物给被告,他们的公司也在2015年12月停止运营,但被告却持续伪造发票。
清盘人在2018年6月报警,被告事后作出部分赔偿,但至今仍未偿还122万8315元。
控方指出,被告以同样手法干案45次,欺骗3家银行,涉及的金额非常大,但罪行难以被追查,所幸清盘人发现异样,才揭发被告的罪行。
控方也说,法庭有必要严惩这类罪行,以维护我国金融机构的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