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正研究加强现有法律,包括修订《跨境烟霾污染法》,并在必要时制定新法律,以更有效地对付造成烟霾的企业。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表示,烟霾问题是可以预防的,也是不可接受的。企业必须为自身业务和供应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负责。
她强调,无论企业设在本地还是海外,只要有证据显示企业造成烟霾,当局都会采取行动。
政府正研究加强现有法律,包括修订《跨境烟霾污染法》,并在必要时制定新法律,以更有效地对付造成烟霾的企业。
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昨天(27日)在一场论坛上致词时表示,烟霾问题是可以预防的,也是不可接受的。企业必须为自身业务和供应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负责。
她说,无论企业设在本地还是海外,只要有证据显示企业造成烟霾,当局都会采取行动。
傅海燕指出,国家环境局已根据《跨境烟霾污染法令》第九条,向十家可能导致烟霾的印度尼西亚公司发出预防措施通知书,要求它们扑灭林火、停止焚烧活动,并采取相应措施。
环境局也要求这些企业提供资料,包括土地经营范围内的火患情况、灭火措施,以及它们与其他企业的关联,包括与新加坡公司的关联。
与此同时,当局也在10月23日向在本地注册,并在印尼拥有土地特许经营权,或与持有这类经营权的企业有关联的棕油和林业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它们提供资料。
部长表示,当局目前在跨境执法方面面对两大实际挑战,第一是如何确保海外企业配合,第二是如何收集与核实证据。
“新加坡不能直接在其他国家行使执法权,向海外企业送达通知时,可能需要获得当地政府同意。即使发出通知,如果海外企业拒绝配合,而且相关负责人没有入境新加坡,执法仍可能面对困难,因此企业配合至关重要。”
另一方面,调查跨境烟霾不仅需要确认林火发生的地点,还必须查明土地由谁拥有或控制、企业之间的关联,以及相关公司是否采取足够措施预防和扑灭林火。由于相关证据往往位于海外,当局在收集和独立核实资料时,也会面对限制。
政府早前已宣布成立由法律、审计和调查公司组成的专业小组,协助展开跨境调查,查明涉事企业的运作、公司关系和供应链情况。
傅海燕说:“政府正在评估现有《跨境烟霾污染法令》是否足够,并将根据需要修订法律或制定新法令,加强企业问责和跨境调查能力。当局也准备采用更广泛的法律、监管和经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