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及特赦不成 毒品走私犯被执行死刑

2026/04/19   •   737阅
46岁新加坡公民Omar bin Yacob Bamadhaj因走私超千克大麻被判处死刑,历经多次上诉与特赦申请均遭驳回,最终于4月16日执行死刑。本案揭示毒品走私的严峻代价,彰显法律对重大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也引发公众对死刑正当性与司法公正的深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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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图:iStock)

一名46岁的本地男子因走私毒品被判处死刑。在多次上诉和上诉后申请被驳回后,男子向总统提出特赦请求,没有得到批准,他最终在星期四(16日)被执行死刑。

中央肃毒局的文告指出,2021年2月24日,46岁的新加坡公民Omar bin Yacob Bamadhaj因将不少于1009.1克大麻走私入境我国被定罪。根据《滥用毒品法令》(Misuse of Drugs Act,简称MDA),走私超过500克大麻可被判处死刑。上诉庭(Court of Appeal)在同年10月12日宣布维持对被告的定罪和量刑。

当局强调,Omar在审判和上诉期间享有法律规定的正当程序且由律师代表,并针对涉及Omar案的一些指控,做出说明,予以澄清。

当局指出,Omar在2018年7月12日驾车经兀兰关卡从马来西亚入境新加坡。他在抵达兀兰关卡后,一名辅警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发现一个属于他的包。包内装有三个用铝箔、保鲜膜和报纸包裹的物品。经卫生科学局检测后,发现其中含有不少于1,009.1克的大麻。

尽管Omar在庭审中声称不知道包裹的性质,并表示受到警员威胁,高庭判定他的证词存在多处实质性矛盾,其陈述不可信。相反地,当时在场为他录口供的多名警员,证词可以互相印证,且他们的证词也得到闭路电视画面的佐证。

在听取控辩双方提供的证据后,高庭认为Omar知道包裹性质,且是故意将它们带入新加坡的,因此判他走私毒品罪名成立。

Omar随后就定罪和量刑提出上诉。上诉庭则认为高庭已谨慎审查证据,认为没有理由干预高庭判决。上诉被驳回后,Omar又提出四项后续申请(post-appeal applications),所有这些申请都被驳回或得到解决。

在被告知将在今年4月16日执行死刑后,Omar再次向上诉庭提交一份法律申请,要求复核上诉庭判决,同样遭到驳回。他之后向总统提出的特赦请求也未获批准。

中央肃毒局强调,死刑只适用于最严重的罪行,例如走私或贩卖大量毒品,因为这不仅严重危害吸毒者自身,也给他们的家庭和社会造成巨大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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