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知悉,本周末可能有公众成员计划就以巴冲突举行游行集会。
根据《2009年公共秩序法令》,此类活动须事先取得警方许可。任何人在未获许可的情况下组织或参与公共集会或游行,均属违法。警方不会批准任何倡导其他国家或境外势力政治诉求的集会,以及任何可能激起情绪、导致公共秩序事件的集会。
正如我们在2024年4月30日的新闻稿中所强调,与此冲突相关的集会和游行存在公共安全与治安隐患。海外已发生多起事件,示威者就以巴冲突在街头抗议,造成公共秩序混乱,严重干扰当地社区,甚至有旁观者及参与者受伤。
此类活动也可能对新加坡不同宗教之间的和平与和谐造成负面影响,加剧社群间的紧张情绪。我们在新加坡所享有的和平与和谐并非理所当然,绝不能让外部事件对此造成冲击。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4年10月11日 晚上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