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讯:一名送餐骑手因将一条价值1500新元(约合1170美元)的亚洲红龙鱼放置在车内长达四小时,导致其死亡,于3月5日(周四)被法院处以2000新元罚款。
现年26岁的莫哈末·伊斯曼·罗斯利(Mohamad Isman Rosli)当庭认罪,承认因疏忽将这条珍贵的龙鱼留在车内超过四小时,构成“故意破坏”罪。此外,法院还考虑了他另一项指控——向警方谎称已将鱼送回鱼场。
据法庭了解,事发时伊斯曼正担任Lalamove平台的兼职配送骑手。2025年10月7日,他通过Lalamove应用接下人生第一单配送任务:从Fu Long Aquatics鱼场取走一条亚洲红龙鱼,并送至客户手中。
当天晚上9点左右,伊斯曼用一个塑料袋将活鱼从鱼场取走,并清楚意识到自己运送的是活体生物。约40分钟后,由于应用系统故障,该配送订单被取消。
然而,伊斯曼并未将鱼送回鱼场或交付客户,而是任其在塑料袋中置于车内超过四小时,未提供任何补水、通风或保温措施。直到次日凌晨1点完成其他所有配送后,他返回鱼场,却发现该处已关门。
无奈之下,他将死鱼带回家中,确认其死亡后,直接将其丢进小区垃圾 chute,并未通知鱼场或客户。
2025年10月8日,鱼场代表向警方报案,称龙鱼失踪且骑手失联。次日,伊斯曼接受警方问询时,谎称自己已于2025年10月7日晚11点45分将鱼送回鱼场。
警方为此耗费大量资源展开调查,调取了小区监控录像,并要求伊斯曼再次陈述经过。直到面对警方提供的住宅区监控画面证据,伊斯曼才承认自己丢弃了死鱼。
他始终未向客户作出任何赔偿。检方建议处以2000至3000新元罚款,强调此次事件不仅造成受害者重大经济损失,更严重浪费了公共执法资源。
根据新加坡法律,此类“故意破坏”行为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