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餐騎手因將價值1500新元的龍魚擱置車內四小時致其死亡,被法院判罰2000新元

2026/03/06   •   972閱
新加坡一名送餐騎手因疏忽將價值1500新元的珍貴亞洲紅龍魚置於車內四小時致其死亡,更謊稱已成功送貨,最終被法院判罰2000新元。這起事件暴露了共享經濟下配送員的責任盲區,引發公眾對活體運輸規範與職業誠信的深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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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訊:一名送餐騎手因將一條價值1500新元(約合1170美元)的亞洲紅龍魚放置在車內長達四小時,導致其死亡,於3月5日(周四)被法院處以2000新元罰款。

現年26歲的莫哈末·伊斯曼·羅斯利(Mohamad Isman Rosli)當庭認罪,承認因疏忽將這條珍貴的龍魚留在車內超過四小時,構成「故意破壞」罪。此外,法院還考慮了他另一項指控——向警方謊稱已將魚送回魚場。

據法庭了解,事發時伊斯曼正擔任Lalamove平台的兼職配送騎手。2025年10月7日,他通過Lalamove應用接下人生第一單配送任務:從Fu Long Aquatics魚場取走一條亞洲紅龍魚,並送至客戶手中。

當天晚上9點左右,伊斯曼用一個塑料袋將活魚從魚場取走,並清楚意識到自己運送的是活體生物。約40分鐘後,由於應用系統故障,該配送訂單被取消。

然而,伊斯曼並未將魚送回魚場或交付客戶,而是任其在塑料袋中置於車內超過四小時,未提供任何補水、通風或保溫措施。直到次日凌晨1點完成其他所有配送後,他返回魚場,卻發現該處已關門。

無奈之下,他將死魚帶回家中,確認其死亡後,直接將其丟進小區垃圾 chute,並未通知魚場或客戶。

2025年10月8日,魚場代表向警方報案,稱龍魚失蹤且騎手失聯。次日,伊斯曼接受警方問詢時,謊稱自己已於2025年10月7日晚11點45分將魚送回魚場。

警方為此耗費大量資源展開調查,調取了小區監控錄像,並要求伊斯曼再次陳述經過。直到面對警方提供的住宅區監控畫面證據,伊斯曼才承認自己丟棄了死魚。

他始終未向客戶作出任何賠償。檢方建議處以2000至3000新元罰款,強調此次事件不僅造成受害者重大經濟損失,更嚴重浪費了公共執法資源。

根據新加坡法律,此類「故意破壞」行為最高可判處一年監禁、罰款或兩者並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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