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应对私人公寓逐渐老化的挑战
新加坡律政部于8月4日在国会提出《土地业权(分层地契)修正法案》一读
本次修正的核心在于下调老旧公寓集体出售(en bloc)的同意门槛
以加速推进城市更新
同时引入一系列新规
加强保障少数字不同意出售业主的权益

一、 集体出售同意门槛全面调整
针对不同楼龄的住宅项目
法案提出了差异化的门槛调整:
▪️楼龄 60年或以上: 同意门槛由目前的 80% 大幅降至 65%
▪️楼龄 40年至59年: 同意门槛由 80% 下调至 70%
▪️楼龄 40年以下: 维持现有规定不变(10年以下为 90%;10年至39年为 80%)
数据显示
新加坡目前约有2万个非有地私人住宅单位楼龄在40年或以上
(约占每20个单位中的1个)
随着楼龄增长
维护成本上升、维修基金减少
维持建筑安全和宜居性的难度日益增加
适度降低门槛
有助于让获得多数居民支持的社区顺畅完成重建!
二、 四大举措强化少数业主权益保障
在降低集售门槛的同时
法案也通过多项针对性措施
减轻集体出售程序对不同意出售居民造成的困扰与压力:
✅ 提高成立集售委员会门槛:
启动门槛统一提高至 35%(按产权份额或单位数量计算)
确保只有在具备扎实民意基础时才能成立委员会
✅ 缩短签名收集期限:
业主签名的收集期从 12 个月大幅缩短至 6 个月
有效减少不同意者面临的长期游说压力
延长集售失败再申请等待期
若集售未能成功
再次发起申请的冷却期由 2 年延长至 3 年
避免反复尝试对居民生活造成骚扰
✅ 提高法院额外赔偿上限:
法院可判给反对集售业主的额外补偿上限
从原本单位售价的 0.25% 或 2000 新元
提高至 0.5% 或 2000 新元(以较高者为准)
三、 制度扩展与新旧交替过渡安排
修正法案拟将集体出售制度
扩展至部分目前不适用的非分层地契私人住宅项目
在保留地主权益保障的前提下
让更多项目能借助多数业主同意实现重建
新旧规则过渡过渡期:
未开始收集签名的项目:
新法令生效后,必须完全沿用新规则
已开始收集签名的项目:
可继续沿用旧有框架
但集售委员会亦可在新法令生效后 7 个月内召开业主大会
决定是否终止现有协议并转用新规则
享有更大的操作灵活度
该修正法案将在接下来的国会例会上进行二读 并在三读通过后正式公布生效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