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2岁男子因诈骗前同事及其他六人超过16万元而被判处22个月监禁。该男子通过承诺高额回报诱使受害者进行所谓的“投资”,并在受害者失业时趁机骗取更多资金。他承认了五项控状,其余控状将在判决时予以考虑。

案情显示,该男子于2023年6月向一名前同事借款9200元,并承诺额外还款1000元。随后,他以投资为名,诱使前同事将借款转为投资,并承诺每月5%的回报。在前同事失业后,他进一步以提高回报率为诱饵,骗取对方追加投资。
前同事在三个月内被骗走近8万9435元,而该男子将这些资金用于个人消费。当前同事开始索要投资回报时,他以各种借口推脱,最终导致前同事报警。
另一名31岁的受害者则是被该男子以出售劳力士手表为由骗取1万9900元,但最终未能收到手表。从2020年10月17日至2023年8月28日,该男子共骗取七人约16万3663元,仅赔偿了约2万9145元。
控方强调,该男子利用受害者的弱点进行诈骗,且在长时间内骗取多人大笔资金,因此请求法官判处24至27个月的监禁。被告律师则以被告无前科、已尽力赔偿为由请求轻判。最终,法官判处该男子22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