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法院。(图:亚洲新闻台CNA)
一名房东在参加线上庭审时,被发现使用手机偷上网课。裁判官认为,他的行为干扰庭审,导致审理过程不必要地延长,因此判令他支付200元诉讼费。
根据亚洲新闻台CNA报道,法庭前天(19日)公布的判决书指出,房东除了须支付200元诉讼费,也必须退还1785元给前租客。房东此前声称租客造成多处损坏,因此扣留了6000元押金,法庭如今判令他退还其中1785元。
由于案件涉及非公开审理程序,判决书没有披露当事人的身份。
房东扣留6000元押金 租客要求全额退还
判决书指出,原告是一名外籍人士,从2024年3月起向被告租住一套一居室公寓。
租约到期后,房东扣留了全部6000元押金,并提出473.83元的反诉。租客则要求退还全部押金,并索赔450元的空调维修费。
租客也对房东所指的10项损坏提出异议,包括浴室瓷砖破损、三块窗帘有污渍、厨房台面开裂,以及沙发套有污渍等。
法庭最终认定,房东只能就其中三项损坏扣除相关费用。另一方面,裁判官驳回租客索赔100元冷媒补充费用的要求,因为租赁期间的这类维护工作应由租客负责。
房东庭审期间上课 裁判官:行为不可接受
裁判官指出,房东在两天的庭审中都迟到,并三次试图争辩一个已经裁决的程序性问题。
此外,房东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撰写提交给法庭的陈述材料。他也承认,自己并未完全理解这些内容,也没有核实其准确性。
裁判官还发现,房东在第二天庭审期间通过手机偷上网课。此前,房东曾以想参加全国职工总会举办的线上课程为由,申请延期审理,但法院因庭审日期已事先与他确认、他也表示能够出席,而驳回申请。房东申请延期时,也没有征得租客同意。
裁判官表示,庭审期间,他听见房东所在房间传出细微的说话声。
对此,房东辩称,他登录课程系统只是为了报到,并不清楚为何手机上会出现课程画面。
裁判官驳回这一解释,指出课程通过Zoom进行,设有特定的会议号码和密码,因此房东不可能“偶然”进入会议,而是主动加入了课程。
裁判官认为,房东在庭审期间只以“部分注意力”,反映出他对诉讼程序的态度十分轻率,因此判处他200元的诉讼费。
裁判官也强调,200元不应被视为日后针对类似行为判处诉讼费的基准或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