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名年龄分别为30岁和20岁的马来西亚华裔男子,将于2026年3月22日和23日分别出庭受审,涉嫌参与一起政府官员冒充诈骗案(GOIS)。仅在2026年3月,新加坡警方已逮捕8名马来西亚籍涉案人员。
3月20日,一名62岁女性受害者接到自称来自M1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电话,称其有一笔350新元的逾期账单未能从银行扣款。随后,对方通过WhatsApp进一步声称,她的账户被用于购买了iPhone 17 Pro Max、Apple Watch Ultra等高端设备,且已送至武吉巴督某地址。
当受害者质疑地址陌生并要求取消交易时,对方将她转接至一位“MAS调查官”。该“调查官”谎称她卷入洗钱案,要求她申报全部资产——包括8.6公斤黄金。随后,她被指示将黄金装入袋中,前往MAS大楼附近,由对方用暗语验证身份。
抵达后,一名陌生男子靠近她的车辆,准确说出暗语,取走黄金后迅速离开。察觉异常的受害者下车向MAS保安核实,才发现此人根本不是MAS员工。惊觉受骗,她立即报警。
经新加坡警方行动指挥中心、中央与武吉知马警区、反诈骗指挥部及移民与检查局联合调查,两名嫌犯身份浮出水面:一名30岁男子在武吉巴督取走黄金,另一名20岁男子则在乌节路附近协助收货。两人于3月21日分别在新加坡被捕——30岁男子在离境时落网,20岁男子在武吉知马通过追踪锁定。警方更从30岁嫌犯身上搜出伪造的官方通行证作为关键物证。
初步调查显示,两人受雇于一个跨国诈骗集团,负责从受害者手中收取现金、金条与珠宝,并转交至幕后主使。他们将被控违反《1992年腐败、毒品走私及其他严重犯罪(收益没收)法案》第51条,罪名是“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50万新元罚款,或两者并罚。
警方指出,越来越多马来西亚人赴新充当“诈骗马仔”,协助洗钱与财物交接。自2025年12月30日起,诈骗主谋及团伙成员将面临强制鞭刑——最少6鞭,最多24鞭;而协助洗钱的“马仔”也将面临最高12鞭的酌情鞭刑,涵盖《腐败法案》下的多项洗钱罪名。
此外,根据设施限制框架,凡涉及诈骗马仔行为者——无论正在调查、被警告、罚款、起诉或定罪——都将面临银行服务与手机号码的使用限制,以切断其诈骗链条。
警方严正警告:任何参与诈骗者,必将依法严惩!
公众务必牢记:
切勿将现金、珠宝等贵重物品交给身份未核实的陌生人;
切勿将财物留在某处等待他人上门收取;
切勿向陌生人共享屏幕或透露登录凭证。
新加坡政府官员绝不会:
通过电话要求你转账;
索要你的银行登录账号密码;
指令你从非官方应用商店下载App;
将你直接转接至警方。
如发现可疑诈骗行为,或对来电存疑,请立即拨打警方热线 1800-255-0000,或登录官网 www.police.gov.sg/i-witness 提交线索,所有信息严格保密。如需紧急援助,请直接拨打 999。更多防骗资讯,请访问 www.scamshield.gov.sg 或拨打24小时防骗热线 1799。
公共事务部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6年3月21日 晚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