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兩名年齡分別為30歲和20歲的馬來西亞華裔男子,將於2026年3月22日和23日分別出庭受審,涉嫌參與一起政府官員冒充詐騙案(GOIS)。僅在2026年3月,新加坡警方已逮捕8名馬來西亞籍涉案人員。
3月20日,一名62歲女性受害者接到自稱來自M1與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的電話,稱其有一筆350新元的逾期帳單未能從銀行扣款。隨後,對方通過WhatsApp進一步聲稱,她的帳戶被用於購買了iPhone 17 Pro Max、Apple Watch Ultra等高端設備,且已送至武吉巴督某地址。
當受害者質疑地址陌生並要求取消交易時,對方將她轉接至一位「MAS調查官」。該「調查官」謊稱她捲入洗錢案,要求她申報全部資產——包括8.6公斤黃金。隨後,她被指示將黃金裝入袋中,前往MAS大樓附近,由對方用暗語驗證身份。
抵達後,一名陌生男子靠近她的車輛,準確說出暗語,取走黃金後迅速離開。察覺異常的受害者下車向MAS保安核實,才發現此人根本不是MAS員工。驚覺受騙,她立即報警。
經新加坡警方行動指揮中心、中央與武吉知馬警區、反詐騙指揮部及移民與檢查局聯合調查,兩名嫌犯身份浮出水面:一名30歲男子在武吉巴督取走黃金,另一名20歲男子則在烏節路附近協助收貨。兩人於3月21日分別在新加坡被捕——30歲男子在離境時落網,20歲男子在武吉知馬通過追蹤鎖定。警方更從30歲嫌犯身上搜出偽造的官方通行證作為關鍵物證。
初步調查顯示,兩人受僱於一個跨國詐騙集團,負責從受害者手中收取現金、金條與珠寶,並轉交至幕後主使。他們將被控違反《1992年腐敗、毒品走私及其他嚴重犯罪(收益沒收)法案》第51條,罪名是「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50萬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警方指出,越來越多馬來西亞人赴新充當「詐騙馬仔」,協助洗錢與財物交接。自2025年12月30日起,詐騙主謀及團伙成員將面臨強制鞭刑——最少6鞭,最多24鞭;而協助洗錢的「馬仔」也將面臨最高12鞭的酌情鞭刑,涵蓋《腐敗法案》下的多項洗錢罪名。
此外,根據設施限制框架,凡涉及詐騙馬仔行為者——無論正在調查、被警告、罰款、起訴或定罪——都將面臨銀行服務與手機號碼的使用限制,以切斷其詐騙鏈條。
警方嚴正警告:任何參與詐騙者,必將依法嚴懲!
公眾務必牢記:
切勿將現金、珠寶等貴重物品交給身份未核實的陌生人;
切勿將財物留在某處等待他人上門收取;
切勿向陌生人共享螢幕或透露登錄憑證。
新加坡政府官員絕不會:
通過電話要求你轉帳;
索要你的銀行登錄帳號密碼;
指令你從非官方應用商店下載App;
將你直接轉接至警方。
如發現可疑詐騙行為,或對來電存疑,請立即撥打警方熱線 1800-255-0000,或登錄官網 www.police.gov.sg/i-witness 提交線索,所有信息嚴格保密。如需緊急援助,請直接撥打 999。更多防騙資訊,請訪問 www.scamshield.gov.sg 或撥打24小時防騙熱線 1799。
公共事務部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6年3月21日 晚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