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兩名年齡分別為43歲和50歲的中國籍男子因潛入太金路(Tai Gin Road)的一座寺廟,從功德箱中竊取300至400新加坡元而被捕。此次逮捕發生在犯罪行為發生四個月之後,當兩人返回新加坡時,警方通過監控錄像確認其身份並將其拘留。
此次潛入事件發生在2026年4月2日凌晨約12點30分。兩名男子進入寺廟區域,使用貼有膠帶的卡片從功德箱中取出現金後離開。在監控圖像的幫助下,湯林警察分局(Tanglin Police Division)的警員通過後續調查確定了嫌疑人的身份,但發現兩人在作案當天已離開新加坡。
2026年8月16日,兩名男子返回新加坡並被逮捕。初步調查顯示,被盜現金已被嫌疑人揮霍。
兩名男子於2026年8月18日在法庭受審,被指控觸犯《1871年刑法》第451條及第34條的非法侵入住宅及共同意圖盜竊罪,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及罰款。
警方藉此機會提醒包括寺廟和禮拜場所在內的物業所有者採取基本的防範措施:在無人看管時,使用高質量的格柵和掛鎖鎖好所有門、捲簾門、窗戶和開口;避免在場所內存放大量現金或貴重物品;安裝防盜報警器、紅外感應燈以及覆蓋所有出入口的監控攝像頭,並確保定期測試且運行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