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近日逮捕了17名男子和3名女子,年齡跨度從16歲到64歲不等。他們涉嫌參與「錢騾」活動,為六類詐騙提供便利,包括:冒充政府官員、招聘詐騙、電商詐騙、投資詐騙、網絡戀愛詐騙以及色情服務詐騙。
這20名嫌疑人將於2026年8月17日至21日期間被正式起訴。其涉嫌罪名包括:協助詐騙、從犯罪所得中獲利、幫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協助未經授權訪問計算機、非法泄露密碼或訪問代碼,以及為了金錢利益故意提供欺詐註冊的SIM卡。
他們是如何協助詐騙的
調查顯示,這些個體通過多種方式協助犯罪集團。大多數人通過出賣或轉讓自己的銀行帳戶、協助接收或轉移資金,或從詐騙受害者處收取現金來獲利。部分嫌疑人涉嫌欺騙銀行開設帳戶,隨後將網上銀行的登錄憑據交給陌生人。
其中一人被報道非法泄露了其 SingPass 憑據,導致犯罪集團利用其身份開設銀行帳戶。另一人則涉嫌為了錢財協助犯罪集團註冊 SIM 卡。
法律制裁
各項指控對應的處罰各異:
從犯罪所得中獲利: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協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最高可判處3年監禁或罰款。
詐騙:最高可判處3年監禁或罰款。
非法泄露密碼或訪問代碼:最高可判處3年監禁或罰款。
協助未經授權訪問計算機:初犯最高可判處2年監禁或罰款。
提供欺詐註冊的SIM卡:最高可判處3年監禁或罰款。
根據新加坡強化的詐騙量刑框架,詐騙集團成員和招募者將面臨 6至24下強制鞭刑。而對於某些洗錢、SingPass 和 SIM 卡相關罪行的「錢騾」,則可能面臨最高 12 下的酌情鞭刑。
此外,無論是否被定罪,與錢騾相關犯罪的人員在「設施限制框架」下,還可能面臨銀行服務和手機線路訂閱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