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印尼男子愛上獅城單親媽媽,看著她的女兒長大,豈料兩人結婚後,他竟垂涎已出落得亭亭玉立的繼女,在抓住她的把柄後,假借為她「祈禱」,趁她赤裸時為她全身「按摩」。
46歲的被告共面對20項包括非禮、性侵、偷拍等的控狀,他承認其中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受害人案發時15歲。
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官諭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泄露她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姓名。
根據案情,受害人的母親(52歲)在她出生數個月後,便與親生父親分開,其後也離婚。
2006年至2007年間,受害人約一、兩歲時,母親認識了被告,兩人墜入愛河,並於2017年在印尼峇淡島結婚,2019年再於新加坡註冊結婚。
期間,被告不時來新加坡探望受害人的母親,並住在她們家中。受害人的母親也會帶著她到印尼探望被告,並與他同住。
後來,一家人在本地居住於一房式組屋,客廳擺放著兩張床,全家共用一間廁所。
2020年某天,15歲的受害人在廁所洗澡期間自慰。豈料,她裹著毛巾走出廁所時,驚見被告四肢著地趴在廁所門外。
被告隨後追問她剛才在廁所里做什麼,並要求她脫下浴巾躺在地上。受害人因害怕,只好照做。被告跪在她身旁,問她是否想要「好身體」(good body)。
受害人嚇得沒有回應,被告便稱要為她的「好身體」進行祈禱儀式,接著非禮她的私密部位,並藉口為她全身「按摩」。事後,他叮囑受害人不要告訴母親,否則母親會生氣。

被告把手機藏在廁所內偷拍繼女。(示意圖)
學校家訪才揭案件
2024年2月16日,受害人的學校班級主任和學生福利輔導員一同上門家訪,母親這才揭露被告偷拍受害人洗澡一事。
受害人也透露,被告曾數次不恰當地觸摸她。班級主任聞之報警。
控方指出,被告身為繼父,背叛了受害人對他的信任,並利用自己的權威地位剝削她,剝奪了她在家中本應享有的安全感,因此促請法官判處他監禁11年及鞭打11下。展期至9月22日下判。
2021年1月1日之前,被告取得受害人自慰的照片,並拿著照片詢問她是否還是處女,威脅她脫下褲子,指侵了她。
被告稱這是為了「驗證」看她是否還是處女,受害人承認自己曾與別人發生過性關係,被告竟氣得脫褲露寶。
被告也在2023年11月9日到2024年1月15日間,把手機藏在廁所內,偷拍受害人洗澡和如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