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谎称自己曾是月薪达1万4500元的项目管理主管,男子成功被新邮政录取当高级副总裁,还在任职期间试图索贿100万元,被判坐牢6个月又1周。
梁安伟(48岁,音译)面对一项欺骗和一项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他不认罪,案件早前进行审讯。
根据控辩双方同意的案情,招聘公司在2013年6月28日将被告的履历表交给新邮政(SingPost),履历中提到被告自2012年8月起在GSM Holdings当项目管理主管,月薪包括底薪1万2500元以及2000元的交通津贴。

被告梁安伟。(海峡时报)
新邮政录取被告担任副总裁一职后,为他提供了每月1万5000元的薪酬。
实际上,被告从未正式被GSM Holdings聘用,也从未当该公司的董事,只是偶尔帮忙身为董事及股东的朋友办事。
根据控方的结案陈词,负责面试被告的资深副总裁在审讯时指出,倘若知道被告在出任副总裁之前已有一年没有工作,且最后一次支取的工资为1万4000元,新邮政应该只会对被告开出1万3500元至1万4000元的月薪,比新邮政支付他的1万5000元月薪低至少1000元。
被告在新邮政工作8个月后获得加薪,在这之前,新邮政每个月多发放了1000元薪酬给被告,前后被骗8000元。
被告在2018年4月被新邮政开除。
被告也被指曾在2015年3月到6月之间,以新邮政高级副总裁的身份,企图向Bintai Kindenko有限公司的营运长索取100万元贿赂,答应事成后让该公司得到工程项目。
双方虽然曾在被告住家附近的咖啡店洽谈,但却没真的执行,项目最终也落入另一家公司手中。
法官最终裁定被告罪名成立。
根据心理卫生学院的精神评估,被告在母亲离世后曾患上重郁症,导致他精神恍惚,以致他大意地称自己之前月薪为1万4500元。
不过,心理医生强调,被告当时是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清楚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
针对索贿的罪行,辩方则指被告没有试图向承包商索贿,反而是对方向被告行贿,但遭被告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