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卡提克在坐牢期间因对同囚不满,使用自制刀具划伤对方,导致对方脸颊留下永久性疤痕,因此须再坐牢三年又两个月,以及打鞭四下。(档案示意图)
对同囚不满而用自制刀刮伤对方,导致后者留下永久疤痕,男子因此须再坐牢三年又两个月,以及打鞭四下。
被告卡提克(25岁)之前因与两名同伙抢劫裕廊东贷款公司,在2022年5月被判坐牢五年及八个月又五周,并且打鞭12下和罚款3000元。这项新刑罚将在他服完现有的狱刑后执行。
被告星期五(11月1日)承认一项持危险物器蓄意重伤他人罪,另一项动粗罪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事发前因洗衣和家人探访的问题,与受害的同囚发生过争执。
2022年12月13日,被告在同囚与狱警说话时,拿着一把自制刀走向同囚拍他的肩膀,并在同囚转身后挥刀划伤他的脸颊。
被告之后被狱警制伏,受伤的同囚送院治疗,左脸颊留下一道15公分长的疤痕。
控方指出,被告在监狱犯案,罪行更为严重。被告也有多个涉及暴力的前科,促请法官判他坐牢至少三年半,以及打鞭至少四下。
被告代表律师黄宏胜求情说,被告事发前发现他的衣服被染色,当时负责洗衣的是该名同囚。同囚之后指责被告向狱警投诉,还挑衅被告打架。
律师说,另有一次是两人因被告家人探访的问题而起争执,导致被告忍无可忍犯下罪行。被告如今已经后悔,承诺不会再犯,恳求法官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