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内阁成员案 主编许渊臣获减刑无需再入狱

2023/08/05   •   2107阅
新加坡“网络公民”主编许渊臣因诽谤罪被判刑,上诉得直,刑罚改为8000新元罚款或两周监禁。他要求以已服刑的刑期抵消罚款,但法官认为此举可能导致不公平,建议他选择缴纳罚款或接受监禁。许渊臣目前已移居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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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讯)“网络公民”主编许渊臣因诽谤新加坡内阁成员而被判3周监禁,早前提出上诉,昨日获得新加坡高庭裁定上诉得直,刑罚改为8000新元罚款,或以坐牢两周代替。

由于许渊臣上诉前已完成3周狱刑,他要求以狱刑抵消罚款的替代刑期,周五(8月4日)获得新加坡高庭批准。

这起案件源于“网络公民”(The Online Citizen,简称TOC,现已停运)投稿人迪科斯塔在2018年9月4日,擅自利用友人沈伟力(译音)的电邮账户向“网络公民”投稿,电邮被指含有诽谤内容,有损新加坡内阁成员声誉。

主编许渊臣则因为未核实就刊登上述文章,控方指两人行为构成刑事诽谤。

不认罪的两人在受审后判罪成,许渊臣判坐牢3周,迪科斯塔则判3个月又3周监禁。两人都针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

新加坡高庭法官审理上诉案后,2023年5月减轻两人刑事诽谤罪名下的刑罚,把原本的3周监禁改为罚款。

由于许渊臣在新加坡国家法院判刑后入狱,并且已服完狱刑,他在上诉裁决出炉后,要求高庭让他以坐牢两周代替8000新元罚款,同时以他早前的服刑来抵消这次的监禁。

对于许渊臣的要求,控方提出反对,并指出许渊臣之前所完成的刑期,不能当作是上诉后、取代罚款的狱刑,许渊臣如今必须选择缴付罚款或以坐牢取代。

法官周五开庭审理后,批准许渊臣的申请。

承审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不同意控方的立场。他认为,如果许渊臣早前的3周监刑“不算数”,而且还得另外坐牢两周,他相信这会让民众感到惊讶,上诉得直的结果反而让许渊臣面对更重刑罚。

法官聆听控辩双方的陈词后,发表口头裁决时指出,许渊臣可以出于不同理由,选择在新加坡国家法院案件下判后就入狱服刑,而他那么做不应导致不公平的局面。

许渊臣目前已移居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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