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rrance Teo Jian Xiang 抵达国家法院。(图:CNA/Marcus Mark Ramos)
新加坡一名29岁男子因与14岁未成年少女进行性交易,星期二(24日)被判处七个月监禁。值得一提的是,这次交易是由少女一名男性少年所牵线促成,后者以帮忙找到收容住处为饵,要少女为其他男性提供性服务。
根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 少女现居少女辅育所,通过社交媒体Instagram结识16岁的男性友人A1。
据副检察官Melissa Heng陈述,2024年7月4日放学后,少女未返回辅育所并要A1帮忙找地方留宿,对方以提供性服务为条件相要挟。由于别无选择,少女唯有同意了这一要求。
A1随后通过友人A2在Telegram“西瓜“ 群组中发布性服务广告。次日,被告Terrance Teo Jian Xiang在该群组发布信息,表达对相关服务有兴趣,并于收到A1或A2的回复。双方最终以200新元的价格达成交易。
随后,被告前往榜鹅某组屋区楼梯间与少女会面。当少女询问他是否由“老板”派来时,被告回应“是”并明确表示自己的性服务需求,并扫码转账200元给A2。
少女按照手机设定的两分钟计时为被告提供性服务。当计时铃声响起时,少女随即表示自己有事要离开。事后,被告还向A1或A2询问为何性服务时间只有两分钟。
当被要求留下评价时,被告说“服务未按约定完成”。相关聊天记录事后已被删除。
值得一提的是,被告期间既未询问少女年龄,也未查验其身份证件。
被告于2024年8月29日被警方逮捕,法庭文件也未披露案件的具体侦破过程及确认其身份的详细细节。
检方建议判处被告八个月监禁,而辩护律师Zheng Yirong请求刑期减至五个月。
她表示,被告当时认为受害少女已达到法定年龄,且其行为支持这一判断,并强调若知悉少女未成年,被告绝不会继续。她指出,此案由陌生中介安排,被告与受害者之间无诱导或胁迫行为,全程未对受害者施加压力。
被告也是2024年7月初被控性侵同一未成年少女案的三名被告之一。
另两名涉案男子24岁的Goh Shao Heng与28岁的Yong Eak Chung将于7月出庭认罪。
由于涉案少女及两名未成年被告受法庭禁言令保护(gag order),身份不得公开。
根据新加坡刑法规定,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者可面临最高十年监禁、罚金或两者并处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