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此前因开车碾压同伙(走私香烟交易商)而被起诉谋杀未遂的货车司机,于周三(9月2日)因一项降级后的指控被判处14年监禁。
在审判接近尾声时,指控被修改为“使用货车作为武器故意造成严重伤害”。然而,法官指出,51岁的新加坡人 Toh Sze Ee 选择不对这项修改后的指控认罪。
相反,其辩护律师代表他提交了申请,寻求无罪释放。
受害者是32岁的孟加拉国人 Hossen Selim,他在2023年3月16日于 Kaki Bukit Avenue 5 遭遇碰撞,受了重伤。
他随后陷入昏迷,约两年后被送回孟加拉国,并于2025年2月去世。
副检察官 Hay Hung Chun、Wong Shiau Yin 和 Phoebe Tan 考虑到伤势的严重程度以及 Toh 的罪责,请求法院判处其 14 至 14.5 年监禁。
检方表示,Toh 是在2022年底通过走私香烟的交易结识受害者的。
2023年2月,新加坡海关人员设伏,拦截了 Toh 与受害者之间的一次交易。Hossen 被捕,而 Toh 成功逃脱。
检方称,Toh 随后认为受害者会出卖他,于是决定采取私刑,在开车时从后方撞击骑自行车的受害者。
辩护律师 Eugene Thuraisingam、Johannes Hadi 和 Lai Zu En 则请求将刑期降低至 9 到 10 年。
Hadi 律师表示,检方承认受害者的死亡可能并非由该犯罪行为直接导致。
他指出,无可争议的是,Toh 当时的行驶速度适中,并没有通过加速来增加潜在的钝力创伤。
法官裁定
法官 Andre Maniam 表示,Toh 有动机对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因为他担心对方已经或即将出卖他。
法官接受了辩方关于“没有预谋或精心计划”的主张,但认为这并不影响其伤害受害者的意图。
法官指出,尽管货车是以 30km/h 的恒定速度行驶,但这足以给受害者造成严重伤害,且 Toh 在事后并未提供任何帮助。
法官认为 Toh 没有表现出任何悔意,且在配合当局方面没有做出贡献,因此不予减轻处罚。
法官注意到,Toh 犯罪时年龄为 48 岁半,如果他在 50 岁之前被判刑,本应被处以鞭刑。
最初的指控是谋杀未使,他对此提出了抗辩。
法官 Maniam 表示:“然而,当指控在结案陈词阶段修改为目前的罪名时,他选择不认罪;相反,其代表提交了寻求无罪释放的申请。”
因此,法官以 6 个月的监禁代替 12 次鞭刑,这包含在 14 年的刑期之内。
使用危险武器或手段故意造成严重伤害,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或最高 15 年监禁、鞭刑及罚款。
根据法律,由于 Toh 已超过 50 岁,不能被执行鞭刑。
此外,Toh 在 2025 年 3 月承认违反《海关法》的罪名,被判处 32 个月监禁,该刑期已执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