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也指出,少年曾经要避开吕伟添的纠缠,但对方死缠烂打,并不罢休,他给少年的选择是:不是杀人,便是被杀!
除此,整个被游说杀妻的过程如此复杂曲折,要不是少年亲身经历过,根本无法捏造出来,少年甚至坦白得没有说出对他本身有利的供词。
伏法
少年最终被判谋杀罪名成立,刑罚原本是死刑,但因他未满18岁,因此逃过鬼门关。郑永光下令将他拘禁,等候总统发落。根据当年的法律规定,拘禁期是10年到20年。
少年的家属婉拒报界访问。他们透过律师发表声明,表示他们对少年的做法感到震惊,他们会想念少年,会给他支持,等着他回家。

(吕伟添。图源:新加坡警察部队Joyce Lim)
吕伟添则判处了死刑,他闻判后,先是苦笑,后来又回复他一路来的“招牌”笑容——满不在乎的冷笑!
2002年,上诉失败后,吕伟添上绞台正法,他临终前告诉代表律师苏峇士,他唯一放心不下的是他的女儿。
15岁少年现在怎样了 2002年12月13日清晨6时,吕伟添被正法。
犯下杀人罪的少年犯案时未满18岁,媒体不能刊登他的身份;为了保护被告,法庭文件中以“Z少年”为代号。
Z少年侥幸逃过死刑,被无限期拘禁,等待总统发落。第一次申请总统特赦,于2013年被驳回。
2017年11月,律师再次向总统提呈特赦请愿书。Z少年终于在2018年11月2日获得哈莉玛总统批准,结束17年铁窗生涯,恢复自由身,当时他已32岁。
Z少年两次请求特赦最终获准,可说是半个世纪以来罕见的案例。
新加坡司法小科普
依据新加坡共和国独立法令(Republic of Singapore Independent Act),总统持有特赦权,可以在征询内阁的意见后,赦免被告的部分或全部刑罚。总统行使这项特权的决定,法庭是无权过问的。
恳求特赦的请愿书通常由代表律师准备,详述被告的身世背景以及特殊情况,并且附上被告亲友的求情书,然后呈交总统府。总统接到请愿书后,先征询总检察长的意见,并且咨询内阁后再作出决定,最后将决定通知被告的代表律师。
总统发出特赦令是一种宽厚开恩的做法,主要是考虑到被告的特殊情况,基于对被告的同情,发出特赦令,因此,这特殊因素,必须非常充分,合情合理,令人信服。除此,被告的健康状况,年龄、以及在涉及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等,或者被告在服刑期间,不幸患了绝症,或“家变”等,都可列为请求特赦的理由。
当然,被告本身必须在狱中行为良好,比如进修成绩杰出,而且决意痛改前非,才有“酌情处理”的机会。表面看来,任何被告都可要求特赦,但是,请求特赦成功的被告少之又少。
从新加坡独立到2001年,只有10名犯人获得总统特赦;当中以贩毒案和谋杀案的被告居多,单就贩毒案来说,只有两名女毒贩获得特赦,可也并非无罪获释,而是由死刑改为终身监禁。
这10人当中,服刑最短的是7年,最长的是26年,目前还在等待总统发落,命运与生死未卜的少过20人。
此案案情曲折,当年在庭之时,不少公众急欲“看看”主谋和“少年杀手”的真面目,宁愿排几个小时队,挤入法庭旁听。
值得反思的是:吕伟添原本联系了四个少年,悬赏谋杀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妻子,四少年因害怕临阵退缩;吕伟添找到Z,游说他接受“赏金”,还买刀给Z,教他如何下手。
吕伟添这个“惊人阴谋”,是他和这群少年共守的秘密,竟然没有一个少年想过要将事情转告大人,这是因为新一代与父母的关系已经到了“无话可说”的地步?抑或父母比不上朋友来得更亲?家庭再也不是安乐窝?
Z如今应该30多岁了,希望他能够好好珍惜和把握这个“再生”的机会,走回正途。

作者
何盈,原籍广东大埔,端蒙中学高中毕业,工余考获南京大学中文系硕士学位。 1970年进报界,采访意外、犯罪、警务及突发新闻近30年,曾任《联合早报》副采访主任、副编辑主任,曾获选赴美国、日本、韩国、香港、台湾及印尼等地,参加研修课程与实地采访。现为自由撰稿人。
已出版著作多本,包括《法网难逃》《杀童血魔》《警匪喋血》《悬案疑云》《说黑道白》等。 (作者/何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