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机构在樟宜机场取缔电子烟 查获177人 61人被罚款

告示牌提醒游客关于电子烟的禁令,若被搜查到未申报的电子烟将当场被罚款。(图:卫生科学局)
共有177人在通过樟宜机场入境我国时,被查获拥有电子烟,其中61人因未申报而被罚款。
根据卫生部、卫生科学局和移民与关卡局昨天(4日)发表的联合文告,这项跨机构取缔活动于去年12月20日、23日、27日和30日的旅游高峰期,在樟宜机场海关处展开。四天内共查获177人携带电子烟入境,其中116人主动向当局申报及丢弃电子烟,而没有遭到罚款。另外61人则因没有完成申报程序而被处罚款。
当局在文告中指出,联合行动是为了侦查和阻止任何人企图在旅游旺季期间携带电子烟入境我国。卫生科学局和移民局官员在樟宜机场四个乘客大厦入境处监控入境游客,并在人流繁忙处设置告示牌,提醒携带电子烟的游客领取行李后通过红色通道,向海关官员申报。
若扫描游客行李的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则需要接受额外检查。若被发现携带电子烟且没有申报,当局将当场没收电子烟,并对游客处以罚款。

当局起获的电子烟。(图:卫生科学局)
12月共查1656起电子烟相关案件
当局透露,去年12月进行的取缔行动中共发现1656起电子烟相关案件。未来几个月,卫生科学据和移民局将继续开展跨机构合作,在陆路和海上关卡检查站进行取缔行动。
除了在边境进行取缔行动外,当局将在社区、学校和高等教育机构加强对电子烟的检查和执法工作,其他措施包括加强检查和删除网上电子烟广告。
烟草法令阐明,拥有、使用或购买电子烟可被罚款最高2000新元;另外,进口、分销、出售或供应电子烟或其组件也属于犯罪行为,初犯者可被处最高1万新元的罚款,或最高六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则可处最高2万新元的罚款,或最高12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