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機構在樟宜機場取締電子菸 查獲177人 61人被罰款

告示牌提醒遊客關於電子菸的禁令,若被搜查到未申報的電子菸將當場被罰款。(圖:衛生科學局)
共有177人在通過樟宜機場入境我國時,被查獲擁有電子菸,其中61人因未申報而被罰款。
根據衛生部、衛生科學局和移民與關卡局昨天(4日)發表的聯合文告,這項跨機構取締活動於去年12月20日、23日、27日和30日的旅遊高峰期,在樟宜機場海關處展開。四天內共查獲177人攜帶電子菸入境,其中116人主動向當局申報及丟棄電子菸,而沒有遭到罰款。另外61人則因沒有完成申報程序而被處罰款。
當局在文告中指出,聯合行動是為了偵查和阻止任何人企圖在旅遊旺季期間攜帶電子菸入境我國。衛生科學局和移民局官員在樟宜機場四個乘客大廈入境處監控入境遊客,並在人流繁忙處設置告示牌,提醒攜帶電子菸的遊客領取行李後通過紅色通道,向海關官員申報。
若掃描遊客行李的過程中發現異常情況,則需要接受額外檢查。若被發現攜帶電子菸且沒有申報,當局將當場沒收電子菸,並對遊客處以罰款。

當局起獲的電子菸。(圖:衛生科學局)
12月共查1656起電子菸相關案件
當局透露,去年12月進行的取締行動中共發現1656起電子菸相關案件。未來幾個月,衛生科學據和移民局將繼續開展跨機構合作,在陸路和海上關卡檢查站進行取締行動。
除了在邊境進行取締行動外,當局將在社區、學校和高等教育機構加強對電子菸的檢查和執法工作,其他措施包括加強檢查和刪除網上電子菸廣告。
菸草法令闡明,擁有、使用或購買電子菸可被罰款最高2000新元;另外,進口、分銷、出售或供應電子菸或其組件也屬於犯罪行為,初犯者可被處最高1萬新元的罰款,或最高六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可處最高2萬新元的罰款,或最高12個月的監禁,或兩者並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