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修正法案一读 旅居海外国人将可邮寄选票投票

总统选举法令修正法案和国会选举法令修正法案今天在国会进行一读。修正案内容围绕投票安排、选举广告法律,加强选举过程等。当中包括允许海外公民通过邮寄方式投票,以及设立特别投票站。同时,修正案赋权选举官,发出选举广告更正指示。
政府在国会提呈《总统选举法令》修正法案和《国会选举法令》修正法案,允许旅居海外的国人邮寄选票。
根据修正法案,旅居海外的国人必须在投票日前将回邮信封寄出,选票必须在投票日后的10天内抵达选举局,才能被计入选票。
另外,国人要注册为海外选民,只需在注册日期的前三年在本地住满30天即可,而不是目前的以每年3月1日为根据。此外,已经注册成为海外选民的国人也无需再重新注册,直到他们取消海外投票权力为止。
法案也赋予选举官权力,在疗养院设立投票站。法案也允许流动投票小组携带投票箱到疗养院,让行动不便或卧病在床的疗养院居民投票。
选举官将根据疗养院的选民人数,以及院内是否有足够空间,来决定是否设立投票站或流动投票小组。
在这同时,修正案一旦通过,选举广告无论是否付费,都必须遵守更严格的规定。
法案也赋予选举官权力,指示违反选举广告条例的个人和社交媒体公司撤下广告、禁止或限制本地用户接收选举广告。
此外,法案也清楚列明禁止16岁以下者参与选举活动,同时明确禁止外国组织参与我国的选举活动。
法案也将授权部长在发生水灾或危害公共健康的事件时,做出紧急安排,好让选举官可以安全、有秩、有效和及时地举行选举。
另外,在现有的《国会选举法令》下,所有投票站必须设在选区内。为方便居住在选区边界附近的选民投票,法案将允许在毗邻的选区设立投票站。
这两项修正案将在下个月在国会提出二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