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已逮捕一名33岁男子,涉嫌袭击并致伤两名警员。
2024年12月16日中午约12时50分,蔡厝港警区的警员正在蔡厝港3道附近进行反罪案巡逻。期间,警员发现一名男子,遂上前进行查问。在检查过程中,警员发现该男子身上藏有疑似受管制毒品、吸毒用具、一把线剪及一部据称不属于他的手机。该男子拒绝配合,并突然变得极具攻击性。在拘捕过程中,他涉嫌挥拳及踢踹两名警员。被捕后,他还涉嫌向另一名警员吐口水。
事件导致其中一名23岁的警员面部及胸部受伤,另一名24岁的警员头部、胸部及前臂受伤。两人经治疗后已出院,获准3天病假。
该名男子将于2024年12月18日被控上法庭,罪名如下:
两项“蓄意造成伤害以阻止公务员执行职务”罪,违反《刑法典》第332条,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并处罚款或鞭刑;
一项“使用刑事武力阻止公务员执行职务”罪,违反《刑法典》第353条,最高可判处四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该名男子还因以下罪名正接受调查:
涉嫌违反《腐蚀性及爆炸性物质与攻击性武器法令》第6条,即持有攻击性武器,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及不少于六下鞭刑;
涉嫌违反《杂项罪行法令》第35(1)条,即欺诈性持有他人财物,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不超过3000新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中央肃毒局正就该男子涉嫌毒品相关罪行展开进一步调查。
警方对任何袭击正在执勤的警员或公务员的暴力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绝不姑息。对于任何危害警员安全的行为,警方必将采取坚决执法行动。
附件
缴获的线剪▼

警方公共事务部门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4年12月17日 晚上11时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