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6日,五名涉案人员——三名男性、一名女性和一名18岁的少年——将因涉嫌参与洗钱与诈骗活动被送上法庭。他们所涉罪名包括欺诈、非法获取计算机资料、泄露Singpass账户密码、协助保留犯罪所得,以及合谋诈骗等。以下是五起独立案件的详细情况:
一名32岁男子于2022年为获取未经核实的网络贷款,将个人Singpass及网银账户信息交予一名身份不明者。其账户随后被用于开设另外三个银行账户,并被犯罪团伙用来实施诈骗活动。该男子将面临两项“非法泄露访问密码”及“教唆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的指控。
一名21岁男子于2024年5月应允对方“每提供一个银行账户获1500美元,Singpass信息另付6000美元”的报酬,交出了三个银行账户和Singpass凭证,但最终一分未得。他的账户被用于转移诈骗资金,而Singpass信息则被用来开设五个新账户。他将面临八项指控,包括“泄露国家身份服务密码”、“教唆非法侵入银行系统”、“合谋诈骗”及“协助保留犯罪所得”。
一名18岁少年于2025年4月开设两个银行账户,意图将网银凭证出售给犯罪团伙,并承诺每户得款1000美元。在交出两个账户后,他仅收到1000美元。他将被控四项“教唆合谋诈骗”及“教唆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的罪名。
一名25岁男子在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期间,以虚假投资为名诈骗三人——其中一人是旧识,另两人通过交友软件结识,共骗取85300美元。他将面临三项“诈骗罪”指控。
一名20岁女子于2022至2023年间开设三个银行账户,计划将网银信息出售给犯罪团伙,并承诺每户700美元。但她在交出账户后仅收到1400美元。她将被控六项“教唆合谋诈骗”及“教唆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的罪名。
根据1993年《计算机滥用法》第3(1)条与第12条规定,教唆非法侵入银行计算机系统,初犯者最高可被处以5000新元罚款、两年监禁,或两者并罚;根据第8(1)条,非法泄露访问密码最高可处1万新元罚款、三年监禁,或两者并罚;根据第8A(1)条,泄露与国家身份服务相关的密码或访问码,同样可面临最高1万新元罚款、三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根据1871年《刑法典》第417条与第109条规定,教唆合谋诈骗最高可处三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第420条规定的诈骗罪,最高可处十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并罚;根据1992年《反腐败、贩毒及其他严重犯罪法》第55A(1)条,在特定情况下协助他人保留犯罪所得,最高可处五万新元罚款、三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新加坡警方对此类犯罪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将坚决依法打击任何参与诈骗的人员。公众切勿轻信所谓“轻松赚钱”的诱惑——如出租Singpass、银行账户,或允许他人使用你的账户接收和转账资金。这些行为不仅违法,更可能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如需了解更多防骗资讯,请访问www.scamalert.sg,或拨打防骗热线1799。如有任何相关线索,请致电警方热线1800-255-0000,或在线提交信息至www.police.gov.sg/i-witness。所有举报信息将严格保密。

公共事务部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6年1月15日晚上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