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5年9月11日至19日为期一周的联合执法行动中,新加坡全国范围内的酒吧、夜店及KTV等娱乐场所共查获16名年龄介于21至50岁之间的人士,涉嫌与电子烟相关的违法行为。此外,另有7名男性和5名女性,年龄介于22至44岁之间,因其他违法行为被逮捕。
此次执法行动由新加坡全部七个陆路警区及刑事侦查局主导,并联合卫生科学局(HSA)执法人员共同展开,累计实施了九次全岛范围的多机构联合执法。
行动期间,来自新加坡警察部队及卫生科学局的共计150名人员,对遍布101个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的超过780人进行了检查。此次行动是内政安全团队持续支持政府整体打击电子烟滥用工作的一部分。
此次执法中发现的部分违法行为如下:
共16人因涉嫌持有电子烟及相关组件被查,现场缴获超过70套电子烟设备及配件。所有人均根据《1993年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被处以罚款,罪名是非法持有电子烟;
4名年龄介于24至44岁的男性,在罗切尔(Rochor)一带的娱乐场所因涉嫌非法结社,被依《1966年社团法》逮捕;
一名22岁男子因涉嫌故意伤害公务人员,以阻碍其执行职务,违反《1871年刑法典》,同时因对公务人员使用辱骂性言语,违反《2014年防止骚扰法》而被逮捕;
一名16岁青少年在罗切尔附近因使用伪造电子记录,违反《1871年刑法典》,以及在公共场所醉酒,违反《2015年酒类管制(供应与消费)法》而遭逮捕;
一名40岁男子在罗切尔某娱乐场所因涉嫌毒品相关罪行被逮捕;以及
1名男性与4名女性,年龄介于22至30岁之间,分别在直落亚逸(Telok Ayer)与乌节(Orchard)的娱乐场所因无有效工作准证而非法工作,违反《1990年外籍劳工雇佣法》遭逮捕。
根据自2025年9月1日起生效的强化执法机制,任何被发现持有、使用或购买电子烟的个人,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第二次违法者须接受康复辅导;若未完成辅导课程,将被提起刑事诉讼。第三次及以上被查获使用电子烟者,将依《1993年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被起诉,最高可被判处2,000新元罚款。
新加坡警察部队行动处主任、高级助理警察总监陈伦(Leon Chan)表示:“警方将继续与卫生科学局及其他执法机构携手,在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坚决落实政府对电子烟滥用‘零容忍’的立场。”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9月26日 晚上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