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岁男子向遛狗女子曝露下体 被判监两周

2023/05/12   •   2268阅
马来西亚男子37岁,在遛狗女子面前故意暴露下体被判刑两周。案件涉及性骚扰,被告的行为严重惊吓受害者。故意暴露下体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可被判处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了解更多关于性骚扰和相关法律的详情。

37岁男子向遛狗女子曝露下体 被判监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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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院。(图:CNA/Jeremy Long)

一名37岁男子向一名正在遛狗的女子曝露下体,被判坐牢两个星期。

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TODAY报道,马来西亚籍被告Tan Chen Chek去年10月21日早上在住家附近散步时,遇到正在遛狗的31岁受害者。

受害者发现被告从她的身边经过四次。她想返回住家时,看到被告又走向她。被告将背包摆在下体前方。当他走近受害者时,被告将背包拿走,向受害者曝露下体。

受害者受到惊吓跑回家;被告则逃离现场。

法庭文件中并没有交代被告是如何被逮捕。

故意曝露下体犯罪者可被监禁长达12个月、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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