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老翁以为离婚后公积金受益人会自动换成独生女,80岁大寿时才得知受益人仍是离异36年的前妻,两次申请更换失败后病逝,女儿入禀法庭要求下令父亲的申请有效,并获法官批准。
卓金祥和前妻余瑞咏于1985年离婚后就没再联络,独生女卓纯丽最后一次在2009年接触到母亲。
2021年11月7日,卓纯丽和丈夫为父亲庆祝80岁大寿时,对方提到原本的公积金受益人是前妻,离婚后应该会自动转换成女儿。不过,女婿告知说,必须重新指定受益人。

老翁和前妻离异多年,没想到公积金受益人仍是对方。(示意图)
于是,老翁在22日上网提交申请,将公积金受益人改成女儿,见证人之一的女婿也上网完成程序。另一名见证人是女婿姐姐,她未能完成证明程序,导致申请在29日过期。
老翁第二次上网呈交申请,女婿同样提交了证明,其姐姐却还是没能完成,结果老翁之后生病,于2022年1月4日过世。
当卓纯丽要求公积金局发放老父的公积金时,才获悉更换受益人的手续没有完成。另外,过后发现老翁在第二位证人的栏目中填入了女婿母亲的身份证号码,而不是女婿姐姐的身份证。
有鉴于此,卓纯丽入禀高庭,要求下令老父的第二份申请有效。
高庭法官李兆坚在判词中说,老翁和前妻离异36年,完全没有联络,女儿历经艰辛无法找到人,老翁不太可能将公积金留给前妻。
此外,老翁两次尝试更换受益人,遗嘱也注明遗产全都留给女儿,法官认为,老翁显然是有意将公积金留给女儿,因此批准申请,并下令当局将钱发放给卓纯丽。(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