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讯)一名女子一年半内设下6起假名牌包骗局,其中4次主导犯案,两次则跟另外3人串谋行骗,前后骗走6名受害者共3万8950新元(约12万8535令吉)。
现年23岁被告陈宥琪(译音)面对6项欺骗控状,前日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在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间,前后6次设下假名牌包骗案,6人上当,共被骗走3万8950新元(约12万8535令吉)。
在其中两起骗案中,被告与另外3名年龄介于18岁至23岁的同伙串谋干案。4人在骗案中“各司其职”,有的负责找寻目标,有的当跑腿,被告则负责购入高仿名牌包等“职务”。
2020年6月,一名受害者在Carousell看到广告后联系被告,表示有意购买两个爱马仕包。

被告陈宥琪(译音)
两人达成协议,两个名牌包共卖2万2500新元(约7万4250令吉),被告约受害者到私宅附近见面,一来借此“抬高身价”,二来看准私宅区较少警员巡逻,对自己相对安全。
被告接着还指示其中一名同伙假扮自己的哥哥,与受害者见面交货,另两名同伙则充当“眼线”在附近观察。
受害者不疑有诈,收到假包后便把2万2500新元转到指定的银行户头。一行人得逞后提出现金分赃,被告分得1万2000新元(约3万9600令吉)。
受害者没有察觉被骗,直到后来要转卖两个名牌包时才发现是仿冒品,气得报警处理。
被告也以相同伎俩在网上打广告诱骗受害者购买假名牌包,指示另一名20岁青年当跑腿或帮忙收款。一名男子看到广告,花了2000新元(约6600令吉)向被告买了一个路易威登(LV)背包要送女友。他在交易完成后上网查询,发现背包上的代码和字体与正牌背包不同才意识到被骗。
被告案发时约21岁,控方因此不反对让被告接受评估,看她是否适合接受缓刑监视。法官批准控方申请,案展明年1月11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