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女子一年半內設下6起假名牌包騙局,其中4次主導犯案,兩次則跟另外3人串謀行騙,前後騙走6名受害者共3萬8950新元(約12萬8535令吉)。
現年23歲被告陳宥琪(譯音)面對6項欺騙控狀,前日承認其中3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在2019年1月至2020年6月間,前後6次設下假名牌包騙案,6人上當,共被騙走3萬8950新元(約12萬8535令吉)。
在其中兩起騙案中,被告與另外3名年齡介於18歲至23歲的同夥串謀幹案。4人在騙案中「各司其職」,有的負責找尋目標,有的當跑腿,被告則負責購入高仿名牌包等「職務」。
2020年6月,一名受害者在Carousell看到廣告後聯繫被告,表示有意購買兩個愛馬仕包。

被告陳宥琪(譯音)
兩人達成協議,兩個名牌包共賣2萬2500新元(約7萬4250令吉),被告約受害者到私宅附近見面,一來藉此「抬高身價」,二來看準私宅區較少警員巡邏,對自己相對安全。
被告接著還指示其中一名同夥假扮自己的哥哥,與受害者見面交貨,另兩名同夥則充當「眼線」在附近觀察。
受害者不疑有詐,收到假包後便把2萬2500新元轉到指定的銀行戶頭。一行人得逞後提出現金分贓,被告分得1萬2000新元(約3萬9600令吉)。
受害者沒有察覺被騙,直到後來要轉賣兩個名牌包時才發現是仿冒品,氣得報警處理。
被告也以相同伎倆在網上打廣告誘騙受害者購買假名牌包,指示另一名20歲青年當跑腿或幫忙收款。一名男子看到廣告,花了2000新元(約6600令吉)向被告買了一個路易威登(LV)背包要送女友。他在交易完成後上網查詢,發現背包上的代碼和字體與正牌背包不同才意識到被騙。
被告案發時約21歲,控方因此不反對讓被告接受評估,看她是否適合接受緩刑監視。法官批准控方申請,案展明年1月11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