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的代表在北京签订了一份互免普通护照签证的协议,双方持普通护照的公民在对方国家停留不超过30日的情况下,可免签入境从事旅游、探亲、商务等私人活动。对于工作或新闻报道等需事先批准的活动,或停留超过30日的,仍需办理签证。
在互免签证背景下,中新经贸合作有望跨入一个崭新阶段。新加坡是东南亚中心及东西方沟通之桥梁,便捷之营商环境与税收优惠制度,吸引许多跨国企业与投资者。新加坡不征收资本利得税,税制单一,与多国达成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同时实行税收减免措施等综合因素提高了新加坡的吸引力。
对于有意在新加坡拓展业务的投资者,除了之前介绍的商业实体类型和公司注册要求外,本文还将重点关注新加坡的主要税种及最新调整。按照新加坡的所得税法规定,所有在新加坡产生或源自新加坡的收入,以及那些虽然来自境外但在新加坡获得的收入,都必须缴纳税款。但境外收入满足特定条件时可免税。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的职责是税务管理,税款征收,政策执行等。新加坡主要税种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房产税,印花税,关税,博彩税,劳工税。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个人来说,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预提税以及印花税等都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重点考虑的税种。
一、企业所得税
01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
新加坡的税务体系对纳税人进行了明确的分类,主要依据是企业的控制和管理职能是否位于新加坡境内。如果一家公司的业务控制和管理完全在新加坡执行,那么这家公司就被视为新加坡的居民企业。这里的“实际控制和管理地”通常指的是公司董事会的召开地点。所以,不论该企业是否按照新加坡法律注册于新加坡,只要该企业的核心管理与控制职能位于新加坡,则被认为是新加坡税务居民。
从税务基础的角度看,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计税方式大体相同。但值得注意的是,居民企业享有一系列独特的税收优惠政策,而非居民企业则无法享受这些待遇。
首先,居民公司有权享受新加坡与其他国家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所带来的优惠。这意味着,当居民公司在其他国家进行投资或经营时,可以避免双重征税,从而减轻其税收负担。
其次,对于居民公司从境外获得的股息、其海外分支机构的利润以及来自境外的服务收入,新加坡政府会给予税收减免。这一政策旨在鼓励居民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并拓展其海外业务。
最终,新建立并满足特定条件的税务居民公司有资格获得最长三年的新企业税务减免。这一举措是为了吸引更多新企业到新加坡来建立,以推动经济繁荣发展。

02股息
新加坡采用的是单层公司税制,这意味着公司根据其所得收益支付的所得税是最终的税款,无需再缴纳其他税款。对于新加坡的居民企业,它们所支付的股息是免税的,这意味着股东在收到这些股息时无需再缴纳税款。
03资本利得税
新加坡不征收资本利得税。
04税率
新加坡境内的所有公司,无论居民还是非居民,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统一税率为17%。但从2020年开始,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具体来说,企业的应纳税收入中,前1万新元部分可以享受75%的税收减免,而1万新元至19万新元的部分则可以享受50%的税收减免。这样的政策设计旨在降低企业的税负,鼓励更多的投资和经营活动在新加坡进行。
05新设企业免税计划
自2020年起,除了那些主要从事投资控股活动的公司和从事房地产开发以出售、投资或两者兼有的公司外,符合条件的新设企业在其成立的前三个课税年内,可以享受到特定的税收减免政策。具体来说,这些企业的应纳税收入中,前10万新元部分将享受75%的税收减免,而10万新元至20万新元的部分则将享受50%的税收减免。
06新设企业免税条件
要享受新加坡的新设企业税收减免政策,企业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公司必须在新加坡境内成立。这是确保企业符合新加坡的税收法规和政策要求的基础条件。
在课税年度里,该公司必须被认定为新加坡的居民企业。这意味着公司的管理和控制职能必须在新加坡境内,以符合新加坡税务居民的定义。
企业需要满足特定的股本持有要求。在整个课税年度的基础时间范围内,总股本应由不超过20名股东直接持有,以获得实际利益。这些股东可以全部是个人,或者至少有一名个人股东持有企业已发行普通股的至少10%。该条款是为了保证公司股本结构与政策要求一致,以利于新设公司发展并吸引个人投资者参与。
二、个人所得税
01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
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税率因个人的纳税身份而异,主要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两类。税务居民个人的判定标准包括:
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在特定课税年度内除短暂离开外,大部分时间居住在新加坡;
在新加坡居住或工作的外国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在上一个日历年内在新加坡停留至少183天;
连续3年内在新加坡停留,即使第一年和/或第三年的停留时间可能少于183天;
在新加坡就业期间跨越两个日历年,并且总逗留时间不少于183天(包括就业前后的实际逗留时间)。这一规定适用于在新加坡工作的外籍雇员,但不适用于公司董事、公众演艺人员或专业人士。

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则被视为非税务居民。
在税收待遇上,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存在一定的差异。以下是两者在税收上的主要区别:
居民个人:
居民个人需要就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收入向新加坡政府纳税。
居民个人可以享受新加坡与其他国家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所带来的优惠。
居民个人还可以享受到一些特定的税收减免政策,如子女教育津贴、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等。
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通常只需要就其在新加坡境内获得的收入向新加坡政府纳税。
非居民个人无法享受新加坡与其他国家签订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所带来的优惠。
非居民个人在税收减免方面的待遇通常较居民个人更为有限。
总的来看,新加坡税务体系将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个人的税收待遇区分开来,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新加坡的税务制度对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在收入纳税上有所不同。通常,无论是居民还是非居民,都需要为在新加坡获得的收入纳税。然而,从2004年1月1日开始,居民个人在新加坡以外的海外收入被豁免了税收,但有一个例外:通过合伙企业获得的海外收入仍需纳税。
合伙企业在新加坡的税务处理中是一个特殊的存在。由于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因此合伙企业本身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合伙企业的每一个合伙人都需要为其所得收入纳税。如果合伙人是个人,那么他将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来纳税;而如果合伙人是公司,则需要根据公司所得税税率来纳税。
对于居民个人来说,其应纳税所得额是其收入总额减去允许的费用、捐赠和税务减免后的数额。但对于非居民个人,其应纳税所得额只是其收入总额减去费用和捐赠后的数额,因为他们无法享受税务减免。
简而言之,新加坡的税务体系对于居民和非居民在税务处理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这是基于其税收政策中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原则。
02税率最新调整
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实行的是超额累进制税率,旨在确保高收入者承担更高的税负。自2024课税年度起,针对居民个人的税率区间为0%至24%,适用于应税收入超过100万新币的部分。相较之下,非居民个人的税率则介于15%至24%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从2024课税年度开始,居民个人的最高边际税率有所上调。具体来说,对于应缴税收入在32万至50万新币之间的个人,最高边际税率维持在原先的22%;而应缴税收入在50万至100万新币之间的个人,最高边际税率则从原先的22%提高至23%。对于应税收入超过100万新币的个人,最高边际税率更是从22%上调至24%。
对于非居民个人(不包括非居民董事),其受雇所得的税率适用15%的统一税率,或者如果这一税率高于居民个人所得税的累进税率,则按较高的税率征税。此外,非居民个人的其他所得,如租金收入、养老金、董事费用、咨询费用等,税率为24%,这一税率在2024课税年度前为22%。然而,这一规定不适用于就业收入和某些按预扣税税率征税的收入。
新加坡税务制度的这一调整旨在确保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确保高收入者承担更多的税收责任,同时为非居民个人提供相对稳定的税收环境。

三、消费税GST
消费税(Goods and Services Tax,简称GST)是一种针对进口至新加坡的货物以及在新加坡境内提供的多数商品和服务所征收的税费,其性质类似于其他国家的增值税。这种税收制度确保了在新加坡境内的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都被公平地征税,从而为国家财政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
01征收范围
进口到新加坡的货物:由新加坡海关在货物进口时收取。
新加坡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由GST注册供应商收取支付给新加坡国内税务局IRAS。
02税率最新调整
自2024年1月1日起,新加坡消费税税率已上调至9%,此前税率为8%。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消费税豁免政策适用于一系列服务和商品,包括大多数金融服务、数字支付代币的供应、住宅物业的销售和租赁,以及投资贵重金属的进口和本地供应。这意味着这些特定领域不受税率上调的影响。另外,出口货物和国际服务则享受零税率的优惠政策。
从2023年1月1日开始,一个显著的变化是,所有从海外运抵新加坡且价值低于400新元的低值产品也开始被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这一调整进一步扩大了消费税的税基,确保了更广泛的商品和服务受到税务监管。这些变化反映了新加坡税务政策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旨在平衡国家财政需求与促进特定行业和领域的增长。
03国内消费税注册及申报
在新加坡,任何提供商品和服务的企业,如果其当年应纳税收入或预计未来12个月的应纳税收入超过100万新元,都必须强制注册消费税。而那些收入未超过100万新元的公司,则可以选择自愿注册消费税。
只有成功注册消费税的企业,才能从注册生效之日起开始收取和申报消费税。对于未注册的企业,它们是没有资格收取或申报消费税的。已注册的纳税人需要计算其消费税应纳税额,这通常是销项税额减去购进货物或服务时支付的进项税额的差额。
这一制度确保了在新加坡运营的企业在税务方面的合规性,并为国家的财政收入提供了稳定的来源。同时,它也鼓励企业合理规划其财务结构,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负担。
04海外供应商GST注册
自2020年1月1日起,如果海外公司向新加坡的非消费税注册公司或个人提供电子数字服务,或销售数字产品(例如数字应用程序、数字音乐、数字电影、网络课程),并且其营业额超过10万新币且全球收入超过100万新币,那么该公司需要在新加坡通过OVR(海外供应商注册)程序注册消费税,并向非消费税注册公司或个人收取消费税。
到了2023年1月1日,新加坡财政部将OVR的范围扩大到了远程服务。这意味着,如果海外公司向新加坡的非消费税注册公司或个人提供远程服务,并且其营业额超过10万新币且全球收入超过100万新币,该公司同样需要在新加坡进行OVR注册,并向非消费税注册公司或个人征收消费税。
四、预提税
当任何人(付款人)向非居民公司或个人(收款人)支付某些特定性质的款项,例如特许权使用费、利息、技术服务费等,付款人必须按照规定的百分比预扣这些款项,并将预扣的金额上交给税务局。这种预扣的款项被称为预提税。
01服务、利息、特许使用费及可移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