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士焚化厂爆炸酿二死一伤 环境局失责被罚23万元

2025/11/19   •   2917阅
大士垃圾焚化厂4年前发生致命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调查显示环境局存在严重安全疏漏。事故中,3名环境局职员因未穿戴阻燃装备和缺乏安全程序,导致一人当场死亡,另有一人伤势严重。环境局因违反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被判处23万罚款,案件仍在审理中,凸显了工作场所安全的重要性。

大士垃圾焚化厂四年前发生爆炸、造成两死一伤,国家环境局因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员工安全,被判处罚款23万元。

这起案件发生在2021年9月23日下午。三名环境局职员被派往电房检查一台引风机无法遥控关闭的故障,不料过程中发生爆炸。

这三名员工当时都没有穿戴合适的阻燃装备,结果其中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送院的三天后不治。第三人的全身有27%被烧伤。

环境局对一项抵触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的控状认罪。控状指当局在三个方面出现安全疏漏。

首先,环境局没有确保高压配电柜工程的工作许可系统符合电力装置条例(Electricity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案发当天,获授权的工程师并没有接获有关引风机故障的通知,也没有被要求发出工作许可证。其中两名被派往检查引风机的职员也不具备修复资格。

另外,环境局也没有为维修人员提供适当的个人保护装备,而且没有为这类工作制定安全程序。

法官下判时说,环境局在事发后已经纠正了这些疏漏,他在量刑时也将这个因素考虑在内。

环境局另外两名职员也各被控一项抵触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的控状。他们的案件还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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