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士垃圾焚化廠四年前發生爆炸、造成兩死一傷,國家環境局因為沒有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員工安全,被判處罰款23萬元。
這起案件發生在2021年9月23日下午。三名環境局職員被派往電房檢查一台引風機無法遙控關閉的故障,不料過程中發生爆炸。
這三名員工當時都沒有穿戴合適的阻燃裝備,結果其中一人當場死亡,另一人送院的三天後不治。第三人的全身有27%被燒傷。
環境局對一項牴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的控狀認罪。控狀指當局在三個方面出現安全疏漏。
首先,環境局沒有確保高壓配電櫃工程的工作許可系統符合電力裝置條例(Electricity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案發當天,獲授權的工程師並沒有接獲有關引風機故障的通知,也沒有被要求發出工作許可證。其中兩名被派往檢查引風機的職員也不具備修復資格。
另外,環境局也沒有為維修人員提供適當的個人保護裝備,而且沒有為這類工作制定安全程序。
法官下判時說,環境局在事發後已經糾正了這些疏漏,他在量刑時也將這個因素考慮在內。
環境局另外兩名職員也各被控一項牴觸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的控狀。他們的案件還在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