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中国籍建筑工人因“有利可图”非法提供汇款服务,被判处监禁三个月和罚款6160元,这名工人曾经为同事和朋友代为汇款回中国,一年内涉及金额高达约130万元,如果他未能缴交罚款,就得额外坐牢四周代替。

01 被告的汇款生意
这名工人今年34岁,是一名在新加坡当建筑工的中国籍工人,根据法庭文件,他于2021年11月首次协助同事汇款回中国,事情经口耳相传后,越来越多人找他帮忙汇款,被告见到“商机”后来者不拒,许多客户都是通过微信联系被告请他代为汇款,被告于是推出两种收费方式,汇款1000元以下的,他收取五元手续费,汇款1000元到1万元之间的,他则收费十元,而汇率则跟当时的市场汇率同等,至于不愿支付服务费用的,他则收取较低的汇率以代替客户应该支付的费用。
在他们的安排下,客户不是转账给他就是直接给他现款,他收到钱后就会通过自己的银行账户,把相应的人民币款项转给指定的收款人。从2021年11月到2022年12月,被告前后向多个客户收取了129万2902元的款项,这些都是客户请他汇款回中国的款项,而他也从中赚取共6160元的“手续费”。
02 违法行为-未持有有效汇款执照
提供这些汇款服务时,这名工人并未持有任何有效汇款执照,根据新加坡法律,任何人在新加坡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必须持有由金融管理局(MAS)颁发的执照,否则将构成非法经营罪。非法经营罪的最高刑罚是监禁两年或罚款10万新元,或两者兼施。
被告的非法汇款服务于2023年5月份被当局发现,当时当局因其他事件调查被告时,意外查出他的银行账户有大量的资金流动,经过进一步调查,揭发了他的非法汇款服务。被告被控一项非法提供汇款服务的控状,认罪后今天(23日)被判刑。
03 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法官在判决时表示,被告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新加坡的金融市场秩序,也给国家的金融安全带来了风险。法官认为,被告的行为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预谋和计划的,他为了谋取私利,长期从事非法汇款服务,涉及金额巨大,情节严重。
法官还指出,被告没有任何悔罪的表现,也没有主动配合调查或退还非法所得,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法官判处被告监禁三个月和罚款6160元,如果他未能缴交罚款,就得额外坐牢四周代替。
这起案件与去年11月闹的轰轰烈烈的大批中国公民通过车牛水山立汇款公司汇款被冻结案件,有相似之处,再次呼吁提高法律意识,走正常的金融途径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不要为了一时的便利或利益,否则将会付出沉重的代价。
坡大使馆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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