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中國籍建築工人因「有利可圖」非法提供匯款服務,被判處監禁三個月和罰款6160元,這名工人曾經為同事和朋友代為匯款回中國,一年內涉及金額高達約130萬元,如果他未能繳交罰款,就得額外坐牢四周代替。

01 被告的匯款生意
這名工人今年34歲,是一名在新加坡當建築工的中國籍工人,根據法庭文件,他於2021年11月首次協助同事匯款回中國,事情經口耳相傳後,越來越多人找他幫忙匯款,被告見到「商機」後來者不拒,許多客戶都是通過微信聯繫被告請他代為匯款,被告於是推出兩種收費方式,匯款1000元以下的,他收取五元手續費,匯款1000元到1萬元之間的,他則收費十元,而匯率則跟當時的市場匯率同等,至於不願支付服務費用的,他則收取較低的匯率以代替客戶應該支付的費用。
在他們的安排下,客戶不是轉帳給他就是直接給他現款,他收到錢後就會通過自己的銀行帳戶,把相應的人民幣款項轉給指定的收款人。從2021年11月到2022年12月,被告前後向多個客戶收取了129萬2902元的款項,這些都是客戶請他匯款回中國的款項,而他也從中賺取共6160元的「手續費」。
02 違法行為-未持有有效匯款執照
提供這些匯款服務時,這名工人並未持有任何有效匯款執照,根據新加坡法律,任何人在新加坡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必須持有由金融管理局(MAS)頒發的執照,否則將構成非法經營罪。非法經營罪的最高刑罰是監禁兩年或罰款10萬新元,或兩者兼施。
被告的非法匯款服務於2023年5月份被當局發現,當時當局因其他事件調查被告時,意外查出他的銀行帳戶有大量的資金流動,經過進一步調查,揭發了他的非法匯款服務。被告被控一項非法提供匯款服務的控狀,認罪後今天(23日)被判刑。
03 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
法官在判決時表示,被告的行為嚴重擾亂了新加坡的金融市場秩序,也給國家的金融安全帶來了風險。法官認為,被告的行為不是一時衝動,而是有預謀和計劃的,他為了謀取私利,長期從事非法匯款服務,涉及金額巨大,情節嚴重。
法官還指出,被告沒有任何悔罪的表現,也沒有主動配合調查或退還非法所得,綜合考慮各種因素,法官判處被告監禁三個月和罰款6160元,如果他未能繳交罰款,就得額外坐牢四周代替。
這起案件與去年11月鬧的轟轟烈烈的大批中國公民通過車牛水山立匯款公司匯款被凍結案件,有相似之處,再次呼籲提高法律意識,走正常的金融途徑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避免不必要的風險和損失,不要為了一時的便利或利益,否則將會付出沉重的代價。
坡大使館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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