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大马男子花两个月时间观察兀兰钱币兑换商,之后在大马通过电话遥控5人抢劫对方,时隔11年后才在大马落网引渡回新,前日被判坐牢36个月和打8鞭。
这起抢劫案发生于2010年5月31日,地点在兀兰通道的兀兰民事服务中心前。
据《联合早报》报导,被告希瓦巴兰(41岁)在案发两个月前,在新山的银行前盯上大马钱币兑换商张来发,经过长期的观察下,摸清对方的日常行程,知道他几时会带着钱到新加坡的兀兰民事服务中心。
(示意图/123RF)
被告决定对张来发下手,但又不肯亲自动手,因此叫上了5名男子代他犯案,答应事成后每人都能分一杯羹。
他通过电话“遥控”5人,先是安排其中一人当司机,要他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载其他4人。
被告还教5人要把受害人强掳上车后就立刻开走,在路上抢走他身上的钱,跟着将他遗弃在路边。
5人听从被告的指示犯案,成功得手2万4000元(约7万4730令吉)和两个手机,而且事后全部潜逃出境,至今仍有3人未落网。
被告后来从一名同伙手中得到了2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