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Phay Jet Loon 离开法院。(图:CNA/Ili Mansor)
一对喝醉酒的情侣在行驶中的德士后座争吵并动手打架,当司机要求他们停止时,男乘客竟挥拳殴打司机,并用手肘勒住司机颈部约十秒,导致司机被迫在高速公路上横跨四条车道。53岁的新加坡籍男子因蓄意伤人罪,前天(25日)被判坐牢12个星期。
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站CNA报道,案情披露,66岁的康福德高德士司机在去年5月27日接近午夜时接获召车,到驳船码头一带的沙球劳路(Circular Road)接载被告Phay Jet Loon和他的未婚妻到实龙岗。
两人当晚饮酒后上车,并坐在后座争吵,期间男子推搡未婚妻的头部,其未婚妻则捏他。
司机要求他们停止打斗,否则将请两人下车。但男子却叫司机“闭嘴”,不要插手,过后甚至用脚踢司机座椅后方,接着挥拳打司机后颈,并用手肘勒住司机颈部约十秒。
司机被勒颈期间,将德士从中央快速公路的第四条车道,缓慢横移至最左侧路肩。事发时路上仍有其他车辆。
虽然并没有发生碰撞,但由于德士突然转方向导致男子的头部撞向车窗。之后男子就睡着了。
司机因惊恐,在剩下车程中不断按下紧急求助按钮。德士公司在车辆接近实龙岗时作出回应。抵达目的地后,男子的未婚妻支付了车资,并请求司机不要报警,随后与男子离开。
司机随后求医,被诊断为颈部扭伤,获开止痛药及两天病假。男子已全额赔偿司机约159元的医药费。
控方认为在男子行驶中的车辆内施袭,不仅对车内人员构成重大风险,也危及高速公路上的其他道路使用者,因此要求判处男子12至16周的监禁。
副检察官表示,“这是一宗无理且持续的攻击,受害者属于弱势群体,受攻击部位脆弱,而受害者当时也处于行动受限的脆弱位置。”
男被告曾于2001年因蓄意伤人被定罪。
虽然被告的律师要求以罚款代替监禁,但法官认为,必须判处男子监禁,以遏止针对公共交通工作人员的同类袭击行为。
由于被告需要安排母亲的照护事宜,法官因此批准他暂缓执行刑期。
根据法律,蓄意伤人罪最高可被判处监禁三年,或罚款最高5000元,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