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16日,新加坡警方(SPF)展开突击行动,拘捕了11名男子及1名女子,年龄介于25至35岁之间,涉嫌非法持有及分销电子烟。警方相信,这些人属于一个跨境电子烟犯罪团伙,长期从马来西亚走私电子烟入境新加坡,并在当地进行分销,供应给本地居民。
行动当天,刑事调查局、警察情报局及特别行动指挥部的警员,在宏茂桥5道附近的一个停车场展开行动,当场截获正在分发电子烟的团伙成员。随后,警方又突击搜查了兀陇路、甘柏路及惹兰苏杜克等地,包括该团伙使用的两个储藏点。此次行动,警方联合卫生科学局(HSA)共查获超过64,000支电子烟及其零部件,市值估计超过56万新元。
此外,警方还缴获超过1.6万新元现金、多部手机、SIM卡及八辆汽车。这些车辆据信被用于电子烟的运输和分销。
被捕的12人将于2025年10月18日被控上法庭。其中四人将被控涉嫌违反《1993年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第16(4)(a)条文及《1871年刑法典》第109条文,即“串谋持有电子烟以作销售”;其余八人则被控单纯“持有电子烟以作销售”,违反《1993年烟草法令》第16(4)(a)条文。
根据《烟草(广告与销售管制)法令》,任何人士若进口、分销、售卖或意图售卖电子烟及其零部件,均属违法。首次定罪者可被判最高1万新元罚款,或最长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第二次或屡次犯罪者,则可被判最高2万新元罚款,或最长12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
附件A
行动现场照片



查获的电子烟产品照片

(由卫生科学局提供)


被缴获车辆的照片




新加坡警察部队
卫生科学局
2025年10月18日 凌晨12:02























